招标
长沙市岳麓区档案馆:湖南省湘江新区红色遗址口述史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湘江新区作为一方红色热土,萧劲光故居、新民学会旧址、古塘湾地下党支部等红色遗址遍布四处,这些鲜活的历史教科书,生动展示党的百年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但因缺乏保护、年代久远,区内部分红色遗址资料已经湮没,历史的亲历者、亲见者、亲闻者已越来越少,抢救、征集红色遗址的口述资料尤为紧迫、意义重大。为了真实记录红色遗址的历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宣传党的历史,充分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区委党史研究室拟启动“湖南湘江新区红色遗址口述史征编 ”工作,征集红色遗址口述史料。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为了充分挖据全区党史资源,加强对红色遗址的研究宣传和合理利用,区委党史研究室经过前期的走访、调研,决定将湘江新区内红色遗址列为本次口述史征编的重点,主要包括:
(一)重要机构、重要会议旧址;
(二)重要人物故居、旧居、活动地或者墓地;
(三)重要事件和重大战斗遗址、遗迹;
(四)具有重要影响的革命烈士、模范人物事迹发生地;
征编的主要内容是:红色遗址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发展变化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革命烈士、模范人物的生平事迹等,通过“三亲”者的口述予以记录、保存。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一年。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1. 筹备阶段(2023年2月-3月):区委党史研究室牵头,制定征编工作方案,会同街道(镇)及相关村(社区)拟定采集对象(即口述者)名单,会同第三方文化公司确定采集主题、编制采访计划,形成具体实施方案,适时召开相关单位参加的工作部署推进会议;各相关单位指定1名熟悉情况的采集联络员,对接区委党史研究室和口述者,做好前期沟通和准备采访提纲;第三方文化公司负责录音、摄像、脚本撰写及后期制作相关工作。
2. 集中采集(2023年4月-2023年7月):由区委党史研究室带领第三方文化公司,采编全区重点红色遗址口述史资料。各相关单位采集联络员根据口述者的工作、生活规律及身体状况等,提前联系并约定采访时间、地点,对接区委党史研究室开展采集,配合做好口述资料整理工作。
3. 整理加工(2023年8月-9月):采集结束后,区委党史研究室、第三方文化公司及时对口述者音像及文字材料整理,编纂并制作《湖南湘江新区红色遗址口述史》(暂定名)。采集制作过程中形成的录音、录像、照片、文字材料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范存档。
4. 成果运用(2023年10月-12月):区委党史研究室牵头对口述史料进行归总和审核。其中《湖南湘江新区红色遗址口述史》的资料,由区委党史研究室牵头组织专家、相关单位,进行评审、修改完善后,2023年12月底前制作成片。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用建议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无。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湘江新区作为一方红色热土,萧劲光故居、新民学会旧址、古塘湾地下党支部等红色遗址遍布四处,这些鲜活的历史教科书,生动展示党的百年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但因缺乏保护、年代久远,区内部分红色遗址资料已经湮没,历史的亲历者、亲见者、亲闻者已越来越少,抢救、征集红色遗址的口述资料尤为紧迫、意义重大。为了真实记录红色遗址的历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宣传党的历史,充分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区委党史研究室拟启动“湖南湘江新区红色遗址口述史征编 ”工作,征集红色遗址口述史料。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为了充分挖据全区党史资源,加强对红色遗址的研究宣传和合理利用,区委党史研究室经过前期的走访、调研,决定将湘江新区内红色遗址列为本次口述史征编的重点,主要包括:
(一)重要机构、重要会议旧址;
(二)重要人物故居、旧居、活动地或者墓地;
(三)重要事件和重大战斗遗址、遗迹;
(四)具有重要影响的革命烈士、模范人物事迹发生地;
征编的主要内容是:红色遗址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发展变化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革命烈士、模范人物的生平事迹等,通过“三亲”者的口述予以记录、保存。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一年。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1. 筹备阶段(2023年2月-3月):区委党史研究室牵头,制定征编工作方案,会同街道(镇)及相关村(社区)拟定采集对象(即口述者)名单,会同第三方文化公司确定采集主题、编制采访计划,形成具体实施方案,适时召开相关单位参加的工作部署推进会议;各相关单位指定1名熟悉情况的采集联络员,对接区委党史研究室和口述者,做好前期沟通和准备采访提纲;第三方文化公司负责录音、摄像、脚本撰写及后期制作相关工作。
2. 集中采集(2023年4月-2023年7月):由区委党史研究室带领第三方文化公司,采编全区重点红色遗址口述史资料。各相关单位采集联络员根据口述者的工作、生活规律及身体状况等,提前联系并约定采访时间、地点,对接区委党史研究室开展采集,配合做好口述资料整理工作。
3. 整理加工(2023年8月-9月):采集结束后,区委党史研究室、第三方文化公司及时对口述者音像及文字材料整理,编纂并制作《湖南湘江新区红色遗址口述史》(暂定名)。采集制作过程中形成的录音、录像、照片、文字材料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范存档。
4. 成果运用(2023年10月-12月):区委党史研究室牵头对口述史料进行归总和审核。其中《湖南湘江新区红色遗址口述史》的资料,由区委党史研究室牵头组织专家、相关单位,进行评审、修改完善后,2023年12月底前制作成片。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用建议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无。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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