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丽景天城小区三期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399.9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5/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07241912030101
预算金额399.9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曼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19826112311
标书截止时间2022/05/18
投标截止时间2022/05/23
公告正文

丽景天城小区三期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07241912030101项目名称丽景天城小区三期建设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3207241912030101001001标段名称丽景天城小区三期供配电工程电缆采购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2年5月11日公告结束时间2022年5月18日
工程类型材料设备采购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丽景天城小区三期供配电工程电缆采购货物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419120301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丽景天城小区三期供配电工程电缆采购 (项目名称)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县行政审批局关于丽景天城小区三期建设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灌行审[2019]18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灌南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缆(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高压电缆

ZR-YJV22-8.7/15-3*240

968

2

高压电缆

ZR-YJV22-8.7/15-3*70

105

3

低压电缆

ZR-YJV22-1kV-4*240

3134

4

低压电缆

ZR-YJV22-1kV-4*150

735

5

低压电缆

ZR-YJV22-1kV-4*95

336

6

低压电缆

ZR-YJV22-1kV-4*70

3738

7

低压电缆

ZR-YJV22-1kV-4*50

2063

8

低压电缆

ZR-YJV22-1kV-4*25

2893

注:本项目所招标物资必须符合江苏省电力公司《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 和苏电运检【2016】501 号文相关规定的要求。 

2.2交货地点:连云港市灌南县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自招标人发出《采购订单》后20日历天内。

2.4标段划分: /

2.5质量要求:合格。按江苏省电力公司要求,符合《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和苏电运检{2016}501号文规定,二者冲突的以标准高的为准。

2.6招标控制价:399.99万元

2.7产品保修期:3年,以送电投入之日起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承诺格式自拟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承诺格式自拟

3.4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体系认证(有效期内);

3.5投标人投标产品须提供投标制造商已经取得的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件(CCC认证);

3.6投标产品须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鉴定报告,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3.7投标人必须有生产投标产品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投标产品有有效认证证书、检测记录、设计制造标准必须满足且不低于招标人要求的技术规范;

3.8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2020年),(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需要提供公司从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9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授权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1年11月-2022年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10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11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投标人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3.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市场不良行为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见招标文件

3.13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供应商被列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不良行为不予授标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无效。(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最新公布为准,http://ecp.sgcc.com.cn/);

本项目推荐品牌:江苏东强、飞洲、常丰、天环、燎原、上海起帆

投标人在投标时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由招标人同意提供书面同意书(招标人盖章),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14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15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1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07】13 号、苏清办【2008】13 号、苏清办【2010】13 号、连清欠办【2010】4 号、苏清办(2011)13 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 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连清办【2014】4 号文、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 号,连清办【2019】3 号文、苏清办【2020】2 号,连清办【2020】3 号、连清办【2021】3 号)文件中的投标单位,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不予受理。

②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借牌(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采用方法一或方法三确定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 ;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采用方法一还是方法三进行评标,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下方法中的一种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C=A×K,K 取值为:98%。

1.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2年05月11日至2022年05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

5.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5月23日10时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8.其它相关要求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

(2)投标人选择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招投标制作工具,生成电子标书上传进行交易。

(3)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4)以上办理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致电招标代理及以下技术支持人员:

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技术支持

0518-85861319

客服电话

4009980000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名称:(数字证书)CFCA

总部(南京)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名称:(数字证书)国信CA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南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江苏曼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人民东路城东商业广场北侧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

邮编:??????????邮编:222000

联系人: ??????????联系人:陈工

电话:?????????电话: 19826112311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

招标公告

丽景天城小区三期供配电工程电缆采购货物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419120301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丽景天城小区三期供配电工程电缆采购 (项目名称)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县行政审批局关于丽景天城小区三期建设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灌行审[2019]18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灌南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缆(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高压电缆

ZR-YJV22-8.7/15-3*240

968

2

高压电缆

ZR-YJV22-8.7/15-3*70

105

3

低压电缆

ZR-YJV22-1kV-4*240

3134

4

低压电缆

ZR-YJV22-1kV-4*150

735

5

低压电缆

ZR-YJV22-1kV-4*95

336

6

低压电缆

ZR-YJV22-1kV-4*70

3738

7

低压电缆

ZR-YJV22-1kV-4*50

2063

8

低压电缆

ZR-YJV22-1kV-4*25

2893

注:本项目所招标物资必须符合江苏省电力公司《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 和苏电运检【2016】501 号文相关规定的要求。 

2.2交货地点:连云港市灌南县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自招标人发出《采购订单》后20日历天内。

2.4标段划分: /

2.5质量要求:合格。按江苏省电力公司要求,符合《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和苏电运检{2016}501号文规定,二者冲突的以标准高的为准。

2.6招标控制价:399.99万元

2.7产品保修期:3年,以送电投入之日起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承诺格式自拟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承诺格式自拟

3.4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体系认证(有效期内);

3.5投标人投标产品须提供投标制造商已经取得的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件(CCC认证);

3.6投标产品须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鉴定报告,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3.7投标人必须有生产投标产品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投标产品有有效认证证书、检测记录、设计制造标准必须满足且不低于招标人要求的技术规范;

3.8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2020年),(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需要提供公司从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9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授权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1年11月-2022年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10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11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投标人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3.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市场不良行为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见招标文件

3.13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供应商被列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不良行为不予授标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无效。(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最新公布为准,http://ecp.sgcc.com.cn/);

本项目推荐品牌:江苏东强、飞洲、常丰、天环、燎原、上海起帆

投标人在投标时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由招标人同意提供书面同意书(招标人盖章),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14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15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1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07】13 号、苏清办【2008】13 号、苏清办【2010】13 号、连清欠办【2010】4 号、苏清办(2011)13 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 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连清办【2014】4 号文、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 号,连清办【2019】3 号文、苏清办【2020】2 号,连清办【2020】3 号、连清办【2021】3 号)文件中的投标单位,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不予受理。

②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借牌(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采用方法一或方法三确定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 ;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采用方法一还是方法三进行评标,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下方法中的一种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C=A×K,K 取值为:98%。

1.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2年05月11日至2022年05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

5.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5月23日10时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8.其它相关要求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

(2)投标人选择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招投标制作工具,生成电子标书上传进行交易。

(3)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4)以上办理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致电招标代理及以下技术支持人员:

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技术支持

0518-85861319

客服电话

4009980000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名称:(数字证书)CFCA

总部(南京)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名称:(数字证书)国信CA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南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江苏曼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人民东路城东商业广场北侧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

邮编:??????????邮编:222000

联系人: ??????????联系人:陈工

电话:?????????电话: 19826112311

丽景天城小区三期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07241912030101项目名称丽景天城小区三期建设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3207241912030101001001标段名称丽景天城小区三期供配电工程电缆采购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2年5月11日公告结束时间2022年5月18日
工程类型材料设备采购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丽景天城小区三期供配电工程电缆采购货物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419120301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丽景天城小区三期供配电工程电缆采购 (项目名称)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县行政审批局关于丽景天城小区三期建设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灌行审[2019]18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灌南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缆(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高压电缆

ZR-YJV22-8.7/15-3*240

968

2

高压电缆

ZR-YJV22-8.7/15-3*70

105

3

低压电缆

ZR-YJV22-1kV-4*240

3134

4

低压电缆

ZR-YJV22-1kV-4*150

735

5

低压电缆

ZR-YJV22-1kV-4*95

336

6

低压电缆

ZR-YJV22-1kV-4*70

3738

7

低压电缆

ZR-YJV22-1kV-4*50

2063

8

低压电缆

ZR-YJV22-1kV-4*25

2893

注:本项目所招标物资必须符合江苏省电力公司《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 和苏电运检【2016】501 号文相关规定的要求。 

2.2交货地点:连云港市灌南县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自招标人发出《采购订单》后20日历天内。

2.4标段划分: /

2.5质量要求:合格。按江苏省电力公司要求,符合《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和苏电运检{2016}501号文规定,二者冲突的以标准高的为准。

2.6招标控制价:399.99万元

2.7产品保修期:3年,以送电投入之日起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承诺格式自拟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承诺格式自拟

3.4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体系认证(有效期内);

3.5投标人投标产品须提供投标制造商已经取得的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件(CCC认证);

3.6投标产品须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鉴定报告,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3.7投标人必须有生产投标产品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投标产品有有效认证证书、检测记录、设计制造标准必须满足且不低于招标人要求的技术规范;

3.8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2020年),(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需要提供公司从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9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授权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1年11月-2022年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10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11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投标人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3.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市场不良行为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见招标文件

3.13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供应商被列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不良行为不予授标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无效。(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最新公布为准,http://ecp.sgcc.com.cn/);

本项目推荐品牌:江苏东强、飞洲、常丰、天环、燎原、上海起帆

投标人在投标时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由招标人同意提供书面同意书(招标人盖章),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14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15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1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07】13 号、苏清办【2008】13 号、苏清办【2010】13 号、连清欠办【2010】4 号、苏清办(2011)13 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 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连清办【2014】4 号文、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 号,连清办【2019】3 号文、苏清办【2020】2 号,连清办【2020】3 号、连清办【2021】3 号)文件中的投标单位,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不予受理。

②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借牌(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采用方法一或方法三确定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 ;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采用方法一还是方法三进行评标,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下方法中的一种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C=A×K,K 取值为:98%。

1.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2年05月11日至2022年05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

5.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5月23日10时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8.其它相关要求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

(2)投标人选择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招投标制作工具,生成电子标书上传进行交易。

(3)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4)以上办理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致电招标代理及以下技术支持人员:

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技术支持

0518-85861319

客服电话

4009980000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名称:(数字证书)CFCA

总部(南京)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名称:(数字证书)国信CA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南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江苏曼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人民东路城东商业广场北侧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

邮编:??????????邮编:222000

联系人: ??????????联系人:陈工

电话:?????????电话: 19826112311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

招标公告

丽景天城小区三期供配电工程电缆采购货物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419120301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丽景天城小区三期供配电工程电缆采购 (项目名称)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县行政审批局关于丽景天城小区三期建设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灌行审[2019]18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灌南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缆(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高压电缆

ZR-YJV22-8.7/15-3*240

968

2

高压电缆

ZR-YJV22-8.7/15-3*70

105

3

低压电缆

ZR-YJV22-1kV-4*240

3134

4

低压电缆

ZR-YJV22-1kV-4*150

735

5

低压电缆

ZR-YJV22-1kV-4*95

336

6

低压电缆

ZR-YJV22-1kV-4*70

3738

7

低压电缆

ZR-YJV22-1kV-4*50

2063

8

低压电缆

ZR-YJV22-1kV-4*25

2893

注:本项目所招标物资必须符合江苏省电力公司《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 和苏电运检【2016】501 号文相关规定的要求。 

2.2交货地点:连云港市灌南县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自招标人发出《采购订单》后20日历天内。

2.4标段划分: /

2.5质量要求:合格。按江苏省电力公司要求,符合《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和苏电运检{2016}501号文规定,二者冲突的以标准高的为准。

2.6招标控制价:399.99万元

2.7产品保修期:3年,以送电投入之日起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承诺格式自拟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承诺格式自拟

3.4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体系认证(有效期内);

3.5投标人投标产品须提供投标制造商已经取得的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件(CCC认证);

3.6投标产品须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鉴定报告,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3.7投标人必须有生产投标产品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投标产品有有效认证证书、检测记录、设计制造标准必须满足且不低于招标人要求的技术规范;

3.8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2020年),(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需要提供公司从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9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授权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1年11月-2022年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10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11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投标人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3.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市场不良行为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见招标文件

3.13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供应商被列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不良行为不予授标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无效。(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最新公布为准,http://ecp.sgcc.com.cn/);

本项目推荐品牌:江苏东强、飞洲、常丰、天环、燎原、上海起帆

投标人在投标时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由招标人同意提供书面同意书(招标人盖章),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14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15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1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07】13 号、苏清办【2008】13 号、苏清办【2010】13 号、连清欠办【2010】4 号、苏清办(2011)13 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 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连清办【2014】4 号文、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 号,连清办【2019】3 号文、苏清办【2020】2 号,连清办【2020】3 号、连清办【2021】3 号)文件中的投标单位,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不予受理。

②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借牌(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采用方法一或方法三确定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 ;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采用方法一还是方法三进行评标,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下方法中的一种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C=A×K,K 取值为:98%。

1.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2年05月11日至2022年05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

5.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5月23日10时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8.其它相关要求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

(2)投标人选择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招投标制作工具,生成电子标书上传进行交易。

(3)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4)以上办理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致电招标代理及以下技术支持人员:

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技术支持

0518-85861319

客服电话

4009980000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名称:(数字证书)CFCA

总部(南京)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名称:(数字证书)国信CA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南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江苏曼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人民东路城东商业广场北侧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

邮编:??????????邮编:222000

联系人: ??????????联系人:陈工

电话:?????????电话: 19826112311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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