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az1017-202301-01h(2)
预算金额3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刘和平0717-381502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远安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楼电梯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uana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AZ1017-202301-01H(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5-2023-00128
3、项目名称:远安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楼电梯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3(万元)
6、最高限价:33(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安装无机房乘客电梯一部、新建电梯井道项目。
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交货要求:供应商提供货物为原厂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备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出厂试验记录、易损件和备品备件清单等技术文件和资料;达不到上述要求,采购人将不予验收。
6.2、供货交付安装地点:由供应商运送至采购人指定位置,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中所有内容及要求完成安装,含货到工地的卸车、起吊。
6.3、报价要求: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超过采购预算价将视为无效投标);此报价应是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电梯货款、包装费、运杂费、安装测试费、动力电源、电梯大门套、救援电话线路、电梯井道设计费、施工费、技术培训费、售后服务费、保修费、辅材消耗、风险费、税金、利润等各种应有费用;供应商各项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
6.4、现场勘测:供应商可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勘测,对磋商文件中未列明但对项目正常运行所必不可少的内容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情形进行充分的评估并报价,由上述原因所产生的费用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5、验收: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照行业标准验收,货物应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无所有权和知识产权等任何法律争议,在中国境内可安全合法使用;成交供应商应将货物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经检验,如果证实产品的质量与标准不符,或证实产品有缺陷,成交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免费予以维修或更换,如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对有缺陷的货物进行维修或更换,采购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赔偿要求。
6.6、售后服务要求
①所有设备均须由成交供应商送货上门并负责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包含所有安装过程的线材和其他耗材,且材料安全合格,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②成交供应商负责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采购人进行培训;
③成交供应商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专业安装、调试及维护能力,能提供本次报价产品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维修响应时间为30分钟内(含30分钟)响应并解决售后服务问题,提供24小时维修电话;
④成交供应商对合同中规定的整套电梯提供至少12个月的质保期及免费维修和保养,质量保证期满以后,成交供应商继续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如技术培训、软件升级、仪器常规保养等,如需更换零部件,只收取成本费;
⑤在1年质保期内的工作应包括对所有电梯每月至少2次的常规检查、调整和润滑;
⑥质保期内供应商须自行付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
⑦在缺陷保修结束时,须由专业工程师对电梯进行再次测试,任何故障须由成交供应商自费解决并取得采购人的同意;
⑧维修完毕,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报告一式两份给采购人,包括故障原因,解决措施,完成修理所用时间及恢复正常运行日期;
⑨备件供应:成交供应商对各种型号的设备须提供足够的备件、附件和易损件并保证是原厂生产的产品,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
6.7、付款方式:付款要求由采购人和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6.8、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述各种因素参与报价,中标之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任何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3月16日至2023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uanan.gov.cn)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uanan.gov.cn)会员专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3月23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 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 “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3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15室(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招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本项目的招标会将于招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15室(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开标室组织解密工作,供应商应当在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视为自动放弃招标。
4、供应商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招标,实时在线关注招标小组线上通知,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根据宜昌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昌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宜市财采发[2022]4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6、本项目接受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招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截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特殊教育学校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飞龙路25号
联系方式: 18972548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
联系方式:0717-3815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和平
电   话: 1897254839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