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裕民县人民法院关于看守所远程提讯室庭审设备1批的在线询价终止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1/0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021020228741481
预算金额29万元
招标联系人崔欣欣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裕民县人民法院关于看守所远程提讯室庭审设备 1批的在线询价终止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关于裕民县看守所远程提讯室庭审设备的在线询价
询价单编号 32021020228741481 采购目录 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项目优先级 非紧急
报价开始时间 2021-02-04 11:19:40 报价截止时间 2021-02-08 18:00:00 采购单位 裕民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 崔欣欣 联系方式 13209011271 传真号码
预算总额(元) 290000.00
成交规则及确认方式 自动成交:询价单截止时间后,系统对所有参与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以'最低报价'原则推荐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以报价时间优先。
供应商要求
供应商规模要求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格要求 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供应商区域范围要求
询价商品清单
商品名称 技术参数或配置要求 建议品牌及型号 数量 控制总价(元)
看守所远程提讯室庭审设备 主要参数:详见附件
次要参数:
1批 290000.00
附件
裕民县看守所法庭设备0129.xls 裕民县看守所法庭设备0129.xls
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塔城地区 裕民县 哈拉布拉镇 巴尔鲁克东路15号裕民县人民法院
备注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1、1.报价前请仔细阅读附件设备参数并与法院人员联系,因看守所需要装修做背景墙、围栏、砌墙等工作,需进行现场查勘,由法院出具踏勘证明后方可报价,所投产品需一一对应满足,本次询价不接受负偏离,否则按照不响应招标参数。恶意报价或虚假应标将会被列入黑名单提交监管机构严格处理。 2.投标时请注明投标品牌及型号,附件所要求证书需在报价时一并上传,否则做废标处理。 3.本次招标主机需满足4方开庭,报价结束后需提供设备在三日内到法院进行测试,否则不予确认视为无效报价。 4.所投产品需保证现有科技法庭及审判管理系统的正常使用,庭审录音录像须存在法院现有的存储平台。5.为了便于售后服务,中标供应商在塔城地区法院有驻场服务人员,并提供姓名及联系方式。6.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需缴纳中标金额百分之十的履约保证金,待项目验收完毕后予以退还,未达到招标要求将不予退还。7.中标后一周内到货。
成交结果信息
结果 取消询价 备注 预中标不符合参数要求,自愿放弃。
参与报价供应商情况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报价时间
1 新疆汇通捷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2021-02-05 18:03:28
2 乌鲁木齐恒久谨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1-02-08 12:06:27
3 新疆中科云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1-02-08 12:18:44
4 新疆盛世乾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1-02-08 12:21:51
5 安徽一洋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2021-02-05 08:23:04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