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县新宁镇九龙村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5.7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slz2024-066
预算金额15.7万元
招标公司宁县新宁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0934-662229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灵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魏千勋1391959115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5
公告正文
宁县新宁镇九龙村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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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宁县新宁镇九龙村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 ||
采购单位 | 甘肃灵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交易编号 | GSLZ2024-066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魏千勋 | 联系电话 | 13919591158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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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采购方式 | 邀请采购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12-26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12-26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价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4-12-24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2-25 18:00:00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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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县新宁镇九龙村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建设项目001 | GSLZ2024-066 | 工程类 | 157051.61(元) |
公告内容
宁县新宁镇人民政府就“宁县新宁镇九龙村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拟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随机选取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前来响应投标。
一、项目编号:GSLZ2024-066
二、项目名称:宁县新宁镇九龙村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三、项目内容:在新宁镇九龙村一组、四组新建6平方米垃圾仓3个;六组新建DN8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100米;新建2000*2000*2000mm钢筋砼检查井1座;新建Φ1500mm钢筋砼检查井1座。(具体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控制价:157051.61元。
五、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六、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八、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4年12月24日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25日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18时00分。
3.竞价时间:2024年12月26日时30分至2024年12月26日17时00分。
4.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
十、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中标公示。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PDF格式),于中标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灵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县新宁镇人民政府
地 址:庆阳市宁县新宁镇人民路9号
电 话:0934-662229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灵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雪
联系电话:18993432201
联系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北区十三号楼111室
甘肃灵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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