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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温湿度控制及消防预警装置采购询价公告询价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3/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zjxs-2023-002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JCZJXS-2023-002
预算经费:20万元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实验室温湿度控制及消防预警装置采购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实验室温湿度控制及消防预警装置
二、采购人:某单位
三、项目编号:JCZJXS-2023-002
四、项目概要:
1.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某部对以下项目进行招标公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某实验室场地改造工程的需要,完成对本单位1项某实验室场地温湿度控制及消防预警装置的采购,实现对实验室9个房间的温湿度的测量显示、数据记录、自动调节等功能,同时对实验室9个房间布设烟雾、红外报警消防预警装置,覆盖范围约200平米。
2.项目实施地点:大连市旅顺口区五四街43号
3.计划工期:6个月
五、供应方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方报价产品或服务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
(六)报价方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www.plap.cn/)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和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
(七)报价方应具备经营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报价时间及方式
1. 报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 报价递交方式:有意向的供应方请与与采购方联系,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文件及报价单,以纸质文件形式密封邮寄提交给采购方,由采购方进行审核,邮寄地址详见本公告之第八项“采购方联系方式”。
七、评审方式
1.通过评审,最低价中选:在满足指标参数、相关要求、交付要求、资质要求的前提下,总价最低者确定为供应商。
2. 无效报价及询价失败的判定条件:
1)不满足询价单数质量要求的;
2)交货周期无法满足要求的;
3)报价明显低于项目成本价的;
4)报价时间超过询价单约定时间范围的;
5)若供应商最终报价低于其它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平均值的80%,应出具报价合理性的说明,并经询价小组认定是否低于成本。若认定最终报价或者重要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询价小组会有权视其为低价恶意竞争,否决其报价。
7)报价文件装订后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未照此要求不慎被提前开封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八、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8018972151
邮寄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五四街43号
邮政编码:116041
预算经费:20万元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实验室温湿度控制及消防预警装置采购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实验室温湿度控制及消防预警装置
二、采购人:某单位
三、项目编号:JCZJXS-2023-002
四、项目概要:
1.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某部对以下项目进行招标公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某实验室场地改造工程的需要,完成对本单位1项某实验室场地温湿度控制及消防预警装置的采购,实现对实验室9个房间的温湿度的测量显示、数据记录、自动调节等功能,同时对实验室9个房间布设烟雾、红外报警消防预警装置,覆盖范围约200平米。
2.项目实施地点:大连市旅顺口区五四街43号
3.计划工期:6个月
五、供应方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方报价产品或服务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
(六)报价方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www.plap.cn/)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和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
(七)报价方应具备经营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报价时间及方式
1. 报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 报价递交方式:有意向的供应方请与与采购方联系,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文件及报价单,以纸质文件形式密封邮寄提交给采购方,由采购方进行审核,邮寄地址详见本公告之第八项“采购方联系方式”。
七、评审方式
1.通过评审,最低价中选:在满足指标参数、相关要求、交付要求、资质要求的前提下,总价最低者确定为供应商。
2. 无效报价及询价失败的判定条件:
1)不满足询价单数质量要求的;
2)交货周期无法满足要求的;
3)报价明显低于项目成本价的;
4)报价时间超过询价单约定时间范围的;
5)若供应商最终报价低于其它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平均值的80%,应出具报价合理性的说明,并经询价小组认定是否低于成本。若认定最终报价或者重要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询价小组会有权视其为低价恶意竞争,否决其报价。
7)报价文件装订后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未照此要求不慎被提前开封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八、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8018972151
邮寄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五四街43号
邮政编码:116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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