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25.83万元
招标联系人霍先生0316-227845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佳蕾0316-2381932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26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13
公告正文

广阳区许各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检验试验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阳区许各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检验试验已由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广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廊坊市广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广阳区许各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检验试验。2.1.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廊坊市广阳区北旺镇许各庄村,四至范围:金星道以南、益民道以北、许青路以西、东安路以东。2.1.3项目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99648.97平方米(约合149.47亩),分为南区、北区两个地块实施。其中:南区用地面积53647.10平方米(约合80.47亩),北区用地面积46001.87平方米(约合69亩);项目总建筑面积305696.92平方米,其中:南区总建筑面积165233.6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17942.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7291.27平方米),北区总建筑面积140463.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01537.5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8925.71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206150.97平方米,可建成回迁安置房1932套;配套建设12班幼儿园一所,建筑面积为4300平方米;同时建设公建、地下车库、地下室等配套设施。2.1.4服务期限: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检验试验工作全部完成止。2.1.5合同估算价:5258323.65元。2.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
  2.2招标范围:广阳区许各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检验试验(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室外工程检测、基坑支护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人防检测等图纸及上级主管单位要求的检验试验项),并出具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如下资质:(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①见证取样检测项目、②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项目、③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项目、④建筑门窗检测项目、⑤建筑节能检测项目、⑥室内环境检测项目、⑦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项目、⑧钢结构工程检测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能力,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4)投标人须为人防工程检测机构提供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检测机构目录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1.3财务要求具有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至今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4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拟投标项目负责人要求见本招标公告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21至2025-01-26,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3号凯创商厦1-2-1106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持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套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③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代理机构对上述资料的审验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2-13 09:30 ,地点为 河北中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廊坊市广阳区迎春路金华里小区南门对面底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联系人:彭佳蕾,电话:0316-238193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廊坊市广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0316-2278455

电子邮箱:734924772@qq.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廊坊市广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中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文明路甲1号 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3号凯创商厦1-2-1106
邮编:

065000

邮编: 065000
联系人:

霍先生

联系人: 彭佳蕾
电话:

0316-2278455

电话: 0316-2381932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lfyfyt2381932@163.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关闭】【打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