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乐清经济开发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乐清市翁垟街道府前路延伸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8/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乐清经济开发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乐清市翁垟街道府前路延伸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关于乐清经济开发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乐清市翁垟街道府前路延伸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选取中介服务的公告 |
公告号:202200851 |
根据《温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现将乐清经济开发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乐清市翁垟街道府前路延伸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书选取中介服务公告如下: |
一、业主单位:乐清市人民政府翁垟街道办事处 |
二、项目名称:乐清经济开发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乐清市翁垟街道府前路延伸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书 |
三、项目地址:乐清市翁垟街道府前路(经二路至228国道) |
四、项目基本情况:府前路延伸工程项目平面起点接经二路,桩号为K0+000,终点接228国道,终点桩号K1+168.170,道路全长1.168km,道路宽度24m,规划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30km/h。具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桥梁、给排水、照明等。在桩号K0+388.0至桩号K0+412.0间设有一桥梁。附电子材料一份:翁垟街道府前路延伸工程.pdf附电子材料一份:翁垟街道府前路延伸工程.pdf翁垟街道府前路延伸工程.pdf |
五、中介服务内容:1.本项目工期紧,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后20个工作日内组织编设人员进行本工程现场的查勘和相关资料收集工作;依据国家水土保持相关的技术规范、设计标准,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书》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批。2.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和检查,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时应考虑场地内交通运输情况,报价应包含该项费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施工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场地内交通不便为由等其他情况,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费用或索赔的要求。 |
六、报名要求:同时具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四星及以上(各中介机构在业主的最高限价内公开竞价,最高限价为45000元,服务时限20个工作日。) |
七、合同付款条款(方式):第一期支付合同价80%,时间: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第二期支付合同价20%,时间:工程交(竣)工验收后。。 |
八、报价方式:乐清市人民政府翁垟街道办事处采用二次平均限价方式,其中信用分占比0(不占比)(具体竞价规则请看竞价需知)。 |
九、中介机构通过温州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平台(https://zwfwj-zjzx.wenzhou.gov.cn:8001/)“我要竞价”模块进行网上报价。 |
十、报价时间:2022年08月03日09时开始报价,2022年08月03日12时报价截止。 |
十一、平台咨询电话:0577-61882315; 平台投诉电话:0577-61882317。 |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项,以业主单位解释为准。 |
乐清市人民政府翁垟街道办事处 |
2022年08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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