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东平地方戏曲排演中心建设项目-文化展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7月10日 17:5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政和县东平地方戏曲排演中心建设项目-文化展厅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政和县东平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政和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0日 17:5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10日至2024年07月1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7月22日 08: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 ||
预算金额 | ¥167.1479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宋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09583472 | ||
采购单位 | 政和县东平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平市政和县东平镇振东街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5069735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直街14号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809583472 | ||
附件: | |||
附件1 | 政和县东平地方戏曲排演中心建设项目-文化展厅项目(240709001)-文件集 |
项目概况
受政和县东平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350725]HL[CS]2024004、政和县东平地方戏曲排演中心建设项目-文化展厅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政和县东平地方戏曲排演中心建设项目-文化展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2日 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25]HL[CS]2024004
项目名称:政和县东平地方戏曲排演中心建设项目-文化展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71,479.00元
采购包1(政和县东平地方戏曲排演中心建设项目-文化展厅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671,479.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671,479.00元
磋商保证金: 16,714.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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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22029900-其他展览服务 | 政和县东平地方戏曲排演中心建设项目-文化展厅项目 | 1(项) | 否 | 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规范要求 | 1,671,479.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7-10 至 2024-07-1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22 08: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福建省政和县胜利街直街14号福建禾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开启
时间:2024-07-22 08: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福建省政和县胜利街直街14号福建禾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政和县东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政和县东平镇振东街1号
联系方式:18950697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直街14号2层
联系方式:138095834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宋
电话:13809583472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