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孙华中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31
公告正文
报名截止时间: 联系人: 孙华中 联系电话: 18175185579
联系邮箱: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州市垃圾分类收集后端处理工程项目 已由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泰州市垃圾分类收集后端处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泰发改函〔2019〕 7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湘环城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泰州市垃圾分类收集后端处理工程项目工程检测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红旗大道与苏红路交叉处东南泰州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生态保障园)内 。
2.2工程规模:项目建设形成处理拆建垃圾100万吨/年、装修垃圾50万吨/年、大件垃圾处理规模为40吨/日,可回收物处理规模为150吨/日,有害垃圾暂存规模为18吨/年能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主体工程。建设拆建垃圾处理车间、装修垃圾处理车间、大件垃圾车间、可回收物分拣(预处理)间、可回收物暂存间、有害物暂存间、办公楼、宿舍、食堂、变配电、机修车间、门卫等总建筑面积约81072平方米。建设污水处理站、消防水池、泵房、地衡等辅助构筑物。配套实施厂区内道路、绿化、强弱电、给排水、消防等系统。2、安装工程。安装拆建垃圾移动式处理线、装修垃圾固定式处理线、可回收物分选设备、大件垃圾处理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等。购置叉车等工作设备。3、配套工程。采用双向四车道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厂区外道路(园中路-东南环路)长约550米,配套实施排水、亮化、绿化及交通设施等附属工程。厂区外西侧和北侧设置防护林,宽度分别为30米、50米,总面积约30000平方米。最终以规划方案审批和优化后的实施方案为准 。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招标上限价
(万元)
服务期限


泰州市垃圾分类收集后端处理工程项目工程检测

按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对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工程进行检测试验,包括桩基检测、材料检测、钢结构检测、幕墙检测、主体结构及附属配套工程检测、道路检测等相关所有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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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开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2.4 付款方式:本合同无预付款。主体(包括拆建垃圾处理车间、装修垃圾处理车间、大件及可回收物车间、有害垃圾暂存间、办公楼、宿舍、食堂,污水处理站、机修车间、变电所、消防水池、门卫等)验收合格后付至签约合同价的50%;全部检测工程结束并出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后,双方对实际完成的检测工作进行核对确认,核对确已完成项目全部检测内容后,双方办理签字盖章确认手续,付至签约合同价的90%,余款在竣工结算政府审定价格确认后一次性付清。(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中必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专项检测、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
(2)投标人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备案证书中必须包括市政工程检测 。
(3)投标人 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具备 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或检测技术能力水平评价证书,且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为泰州市区以外的检测机构,中标后10日内提供泰州市住建局备案手续(注册所在地为泰州市区的检测机构不需要提供。泰州市区指:泰州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
3.3.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或检测技术能力水平评价证书,且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3.3.3项目质量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或检测技术能力水平评价证书,且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3.3.4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在本项目中不可兼任。 
3.3.5所有检测行为均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满足主管部门对检测工作的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客观、公正。  
3.3.6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要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2 年 09月-2023 年 02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 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是  □ 否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房屋建筑面积在8万平米及以上的房屋检测工程 ;
有效期自2020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为准,合同与中标通知书时间不一致的,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3月11日 00 时 00 分至2023年03月15日 24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于公告时段内在湖南建投集团集中采购履约平台(http://ec.hnjgcg.com/)上免费注册会员(注册会员时合作平台选择“湖南省城乡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注册审核通过后完成网上报名工作(会员单位请直接登录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3 月 31 日 10 时 00 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湖南建投集团集中采购履约平台(http://ec.hnjgcg.com/);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湖南建工大厦720室(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788号)。
5.2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湖南建投集团集中采购履约平台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同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套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件一份U盘)至指定地点。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如投标人线下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与集中采购履约平台上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一致,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         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湖南建投集团集中采购履约平台(http://ec.hnjgcg.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州湘环城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州市海陵区红旗街道北庄路10号  
联系人:            孙华中               
电  话:         18175185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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