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炎陵县鹿原镇2017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402.9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17/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kgsg-zb-20173307
预算金额402.96万元
招标联系人唐鹏13873345633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振林189733983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炎陵县鹿原镇2017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炎陵县鹿原镇2017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

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炎陵县鹿原镇2017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项目已由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炎发改审【20173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县级自筹。招标人为炎陵县鹿原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炎发改招【201732号文核准,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炎陵县鹿原镇2017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项目

2.2 招标编号:ZKGSG-ZB-20173307

2.3 建设地点:炎陵县鹿原镇

2.4 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新增建设用地20.2021公顷,本次招标估算金额为4029630.05元;

2.5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等级;

2.7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8 招标范围:

炎陵县鹿原镇2017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项目新增建设用地20.2021公顷,本次招标估算金额为4029630.05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砂砾田间道路、砖砌筑灌排沟渠、土地平整工程及其他工程等(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流动资金满足该工程的建设要求,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设备;投标申请人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被禁止投标。

3.4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员、安全员均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单位的社保登记证或者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6个月(20176月至201711月)的社保证明),严禁挂靠和委托等违法违规行为。

项目经理须持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上所注明的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无效。施工员、安全员须具有相关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任何领域在建项目,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5中标项目经理不得再担任其他工程领域在建工程负责人,按规定常驻现场对工程施工进行全程管理。在确定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需及时进场施工。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7个工作日内原则上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述规定,建设单位将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与村、组、农户的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如有费用,建设单位不另计、并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和施工范围。

3.7鉴于本项目的复杂性和项目协调的难度,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报名的单位必须在20171220日上午1000时委派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持单位的介绍信(电脑打印,手写无效)、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在炎陵县鹿原镇人民政府报到,并将上述资料交由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和熟悉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和充分考虑项目施工的相关责任及风险,并联系招标人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并在当日取得招标人开具的踏勘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为有效文件;如投标文件中无踏勘证明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3.8本项目参照炎住建发[2017]2号文,建设单位会同住建局对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考核。

4. 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的是综合评分法Ⅰ,资格审查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预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万元至专用帐户,以银行到帐为准。转入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炎陵鹿原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如果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开户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炎陵县分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银行账号:43050162743600000049-005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炎陵支行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于2017 12 13 日至2018 1 3 9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图纸和清单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上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 13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为炎陵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炎陵县井冈西路原炎陵宾馆)。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炎陵县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10.入围方式

所有满足前述资格条件的合格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炎陵县鹿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唐鹏

电话:13873345633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邓振林

电话:18973398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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