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电动三轮车(两桶)、电动清扫车采购(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温州韩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zhc-2023101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韩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小英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3
公告正文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温州韩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委托,就所需的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电动三轮车(两桶)、电动清扫车采购(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WZHC-20231018
二、项目名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电动三轮车(两桶)、电动清扫车采购(第二次)
三、项目性质:国企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六、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投标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车辆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唯一项目授权函(若所投车辆种类来自不同制造商的,须提供相应车辆种类的唯一项目授权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采购文件的获取、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1)潜在供应商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注册后,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跳转登陆或直接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2)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社会公众查阅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3.采购文件售价(元):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报名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展宏大厦B栋901室
八、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投标报名申请表;
2.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
3.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11月13日14:30整(北京时间);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17路与金海一道交叉口(经开区行政审批中心5楼),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开启。
十一、开标时间:2023年11月 13日14:30整(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17路与金海一道交叉口(经开区行政审批中心5楼),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开启。
十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2.交付方式:电汇/转账;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南塘支行
开户名称:温州韩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19215501040004614
5.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十四、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次日起算。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滨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投诉。
3.温州滨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投诉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滨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投诉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提起投诉。
4.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5.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6.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展宏大厦B栋901室,书面质疑受理人:陈小英,质疑联系电话:15805872316。
7.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十五、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章先生
联系方式:13757710888
2、采购代理机构:温州韩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点: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展宏大厦B栋901室
联 系 人:陈小英
联系方式:15805872316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7-85851960
温州滨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联系电话:0577-85851886
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577-85600198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温州韩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 20日
附件信息:
(20231020)(3定稿10.18电动三轮车)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电动三轮车(两桶、)、电动清扫机采购3-副本(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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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编号:WZHC-20231018
二、项目名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电动三轮车(两桶)、电动清扫车采购(第二次)
三、项目性质:国企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标项内容 | 车辆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单价(元) | 最高限价总价 (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电动三轮车(两桶)、电动清扫车采购(第二次) | 电动三轮车 | 25 | 辆 | 4650 | 1816250 | 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本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
电动清扫车 | 5 | 辆 | 340000 |
六、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投标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车辆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唯一项目授权函(若所投车辆种类来自不同制造商的,须提供相应车辆种类的唯一项目授权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采购文件的获取、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1)潜在供应商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注册后,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跳转登陆或直接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2)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社会公众查阅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3.采购文件售价(元):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报名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展宏大厦B栋901室
八、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投标报名申请表;
2.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
3.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11月13日14:30整(北京时间);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17路与金海一道交叉口(经开区行政审批中心5楼),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开启。
十一、开标时间:2023年11月 13日14:30整(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17路与金海一道交叉口(经开区行政审批中心5楼),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开启。
十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2.交付方式:电汇/转账;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南塘支行
开户名称:温州韩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19215501040004614
5.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十四、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次日起算。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滨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投诉。
3.温州滨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投诉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滨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投诉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提起投诉。
4.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5.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6.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展宏大厦B栋901室,书面质疑受理人:陈小英,质疑联系电话:15805872316。
7.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十五、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章先生
联系方式:13757710888
2、采购代理机构:温州韩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点: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展宏大厦B栋901室
联 系 人:陈小英
联系方式:15805872316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7-85851960
温州滨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联系电话:0577-85851886
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577-85600198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温州韩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 20日
附件信息:
(20231020)(3定稿10.18电动三轮车)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电动三轮车(两桶、)、电动清扫机采购3-副本(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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