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接站运输及体检运输租车项目简易询价公告(2024—JKFPDF—F4007)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kfpdf—f400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1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15
公告正文
我单位拟对接站运输及体检运输租车项目(项目编号:2024—JKFPDF—F4007)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接站运输及体检运输租车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FPDF—F4007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取简易询价方式组织进行。

 

序号

名称

车辆

要求

出发地

到达地点

时间要求

单次车辆最高限价

备注

1

接站租车服务

50座大巴车

北京西站、北京站、朝阳站、北京南等北京主要火车站

顺义、密云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每车次8小时、120公里包车基础限价1300元,每超1小时增加100元,每超1公里增加15元。

接站须每车次根据人员到站情况到各站进行接站,车辆装至满载或无人员可接,且送至到达地点情况下记 1车次。要求全程走高速路,报价含高速费、停车费。车辆在服务期间不得另做与本服务项目无关的其他行程。

2.

体检租车服务

50座大巴车

顺义、密云

东城区

早晨5点钟从顺义或密云方向出发,中午12点钟从东城区返回出发地

顺义方向出发包车价格限价1500元,密云方向出发包车限价1700元。

每车次根据车辆装至满载或无人员可接,送至要求地点,且完成往返情况下记 1车次。要求全程走高速路,报价含高速费、停车费。车辆在服务期间不得另做与本服务项目无关的其他行程。

 

说明: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项目进行唯一报价,报价格式应与最高限价格式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包含所有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含税费、高速费、停车费、保险费用等。

3.本项目在运输过程中,车辆必须在12小时内随叫随到,严禁超过12小时,严禁因其他行程耽误我方行程,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并接受我方处罚。(扣除项目已产生费用20%,结算时按照已产生费用的80%进行结算)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纳缴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信用中国”等平台机构列入违法失信行为或处于暂停、禁入处理处罚范围。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公司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本次任务需求;车辆拥有《道路运输证》;驾驶人员取得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十)报价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分包的相关企业将受到相关处罚。
(十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也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09月11日 至 2024年09月13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8: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北京 北京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公司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本次任务需求;车辆拥有《道路运输证》;驾驶人员取得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09月15日 17: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5日 18:00
(三)投标地点: 北京 北京市
(四)提交方式:现场报价、密封送达或者邮寄等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15日 18:00
(二)开标地点: 北京 北京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报价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说明;6.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7.未列入本函中第二项第七条中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8.报价表(由经办人签字,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印章)

(二)密封及签字、盖章要求。供应商报价资料需统一置于密封文件带内,密封严实,密封口加盖单位公章。

(三)技术服务要求。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技术及服务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报价资料中所有要求文件,报价要求作为符合性审查条件,1项不满足视为无效报价。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鹏
联系电话:18034099010
地 址:北京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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