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黔江规资(土地)告字〔2024〕9号
经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批准,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ZY-A11-1/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重庆渝黔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宗地位置 |
地块规划编号 |
土地用途 |
土地出让面积(㎡) |
总计容建筑面积(㎡)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黔江区新城详细规划修编(舟白及正阳金龙路北侧)ZY-A11-1/01地块 |
ZY-A11-1/01地块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38667.33 |
≤50267.53㎡(容积率≤1.3) |
≤35% |
≥35% |
70 |
7541 |
1509 |
378 |
/ |
开竣工时间要求:交地后6个月内开工,开工后2年内竣工。 |
备注: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公告挂牌时间
1.公告时间:2024年9月14日17:00时-2024年10月8日17:00时。
2.挂牌时间:2024年10月8日17:00时-2024年10月18日17:00时。
三、竞买人资格
(一)可以独立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三)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联合申请人均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四)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竞买要求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须知》。
四、购地资金来源要求
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企业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的购地资金来源审查。竞买企业应提交购地资金来源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结论中应明确说明上述事项和内容。
对于经审查购地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出让人将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须知》相关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分别采取取消参与竞买资格、取消竞得资格、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已出让土地等措施,并结合实际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土地竞买,视违约情节严重程度决定竞买保证金全部或部分不予返还。
五、出让资料查阅、下载
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2024年9月14日17:00时-2024年10月8日17:00时)到重庆渝黔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领取出让资料,也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黔江区)(https://www.cqggzy.com/qianjiangweb/)自行下载获取。
六、报名方式和程序
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现场报名,申请人可于报名期限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并持报名资料到重庆渝黔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报名申请等(法定节假日除外)。经审查通过的,重庆渝黔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宗地现状情况等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报名资料审查通过的,由重庆渝黔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七、交易方式
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17:00时至2024年10月18日17:00时,挂牌截止时,当各位竞买人都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环节,具体时间地点由重庆渝黔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通知时间为准。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另设出让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具体方式详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文件相关规定。
八、竞买保证金交纳
申请人在持报名资料到重庆渝黔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报名申请前,须在报名期限内交纳保证金至指定保证金账号。保证金用人民币支付,保证金账户只接受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或现金汇款,不得代交。
(一)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17:00时。竞买人在报名时间内存入重庆渝黔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指定专户,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到帐的,不予受理报名。
(二)竞买保证金账户信息
保证金户名: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黔江新华支行
账号:3181 0601 0400 0655 8
授权重庆渝黔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联系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提供竞买保证金账户。
九、其它事项
(一)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
(二)竞得人应对本文件及其附件、附图的相关内容及现场条件进行研究,严格遵守其中的规划要求和设定条件。成交确认后,不得擅自变更规划指标。
(三)竞得人需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竞买须知要求缴纳土地出让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土地使用权,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四)本次出让宗地由区外企业竞得后,须在我区注册设立新公司或子公司,并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或子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五)本次出让活动若有变动,出让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资料。
十、联系方式
(一)承办机构:重庆渝黔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八路18号
联系电话:(023)85081066
(二)出让人: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朱宏
联系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文体路9号
联系电话:(023)79236656
重庆渝黔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