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徐州市普通国省道预防性养护(应急养护)工程YJQX2023-4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海霞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5
公告正文
2023年徐州市普通国省道预防性养护(应急养护)工程
YJQX2023-4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徐州市普通国省道预防性养护(应急养护)工程YJQX2023-4标段已由 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徐路计〔2023〕55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 苏交公养(2023)175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省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境内
2.1.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2023年徐州市普通国省道预防性养护(应急养护)工程施工项目,具体详情如下:对G104国道出现的路面病害开展预防性养护(应急养护)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需的临时工程及缺陷修复等,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存在不发生的可能性,若项目不实施,对于投标人(含中标人)发生的各类人员、机械设备、物资等投入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施工准备等),发包人不承担其任何费用、责任、义务。
2.3 本项目建安费:约暂定人民币1000万元(本项目为单价招标,按照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2.4 项目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养护甲级资质;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3 投标人的企业业绩满足以下条件: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较好地完成过至少一项一级及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含沥青路面和水稳基层)的施工项目。
3.4 信誉要求: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满足的要求:
3.5.1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条件:
(1)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2)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018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一级及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含沥青路面和水稳基层)的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4)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无其它在建项目。
3.5.2  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018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一级及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含沥青路面和水稳基层)的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含副职);
拟投入的项目总工无其它在建项目。
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或以上。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以上证件在投标截止日须在有效期内。
无其他在建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 在“信用交通·江苏”网站中被列入“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4.3 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及“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徐州市王陵路 68 号    
邮政编码:2210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516-8560557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花园花园北门公建5号楼
联系人:于海霞、王聪
电话:0516-83961233
电子邮件:529186066@qq.com
8. 其他
8.1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投标人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和补充“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中的“项目简介”、“工程简介”且需体现:“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内容,以能充分体现出投标人填报的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的规模和合同内容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8.4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录入的信息依法在“信用交通?江苏”平台公布,系统对相关信息的变动(录入、修改、删除等)如实进行记录。投标人承诺对所有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录入信息不再进行事前审核。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视情节确定其失信行为等级,记入其信用档案。
8.5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络版)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的信息数据应是最新更新的,且投标人不得自行编写,否则视为重大偏差,做否决其投标处理。各投标人及时核对报表内容,避免报表内容有误,导致评标出现偏差和有误的情况。投标人应认真核查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正确性,若发现内容不全或错误,应及时联系系统维护单位进行处理,否则,由此引起的一些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8.6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8.7关于人员职务的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8.8本项目招标文件预约开始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招标文件预约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17时30分。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09时3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
8.9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上午9:30,截止时间为 2023年9月15日上午10:00,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8.10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
8.11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PC端、安卓系统、IOS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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