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雄州街道城镇燃气居民液化气用户“安心用气工程”配套设备采购采购公告(三)
金额
111.3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116-skrs-g2024-0008
预算金额111.34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振翔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明1381335393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雄州街道城镇燃气居民液化气用户“安心用气工程”配套设备采购 JSZC-320116-SKRS-G2024-000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理想城1栋812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6-17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6-SKRS-G2024-0008
项目名称:雄州街道城镇燃气居民液化气用户“安心用气工程”配套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111.34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11.34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六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城镇燃气居民和餐饮用户“安心用气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为保障城镇燃气用户达到“安心用气”标准,按区文件要求,对困难居民免费更换符合“安心用气”标准的“灶管阀”和联动切断装置,需采购安装(含送货上门)灶具260套、安心管260套、联动切断装置500套;一般瓶装液化气居民免费更换符合“安心用气”标准的“安心管”,需采购安装(含送货上门)安心管9074套。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1)困难居民更换“灶管阀”和联动切断装置工期30天,且需在2024年7月20日前完成;
(2)一般居民更换“安心管”工期150天,且需在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28日至2024年6月4日,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理想城1栋812室
方式:①现场获取: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理想城1栋812室。
售价:1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6-1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雄州东路299号六合区雄州街道便民服务中心B306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有关本次响应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若潜在供应商未能在购买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现场考察或答疑:不组织。
4. 招标文件相应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不退回)。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7.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书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 (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信用记 录表,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叁份),加盖公章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雄州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299号
联系人:李振翔
联系电话:02557502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新门口43号厚德苑505、506室
联系人:朱明
联系电话:138133539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明
电话:1381335393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