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柚山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就儒林镇柚山村大治河清淤修坡工程进行招标,现发更正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JSCW-2019-63
项目名称:儒林镇柚山村大治河清淤修坡工程
项目预算:185200.00元
二、项目更正事项、内容:
报名(资格预审)时需提供的资料(原件备查)更正为:
(1)常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详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注:(1)投标单位需提供上述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备查)。
(2)资格审查资料必须按上述顺序提供三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在报名时一次性递交,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未能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报名)。
(3)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开标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证明的原件。
其他未尽事宜以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柚山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柚山村 |
地址:金坛区河滨东路62号 |
联系人:张华 |
联系人:王璐瑶 |
电话:13915819986 |
电话:18861103171 |
附件1:
常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
(招标人):
根据贵单位招标公告,我单位拟参与该招标工程的投标报名,且拟派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特此申请。
我单位基本情况:
1.资质类别和等级:
2.企业业绩、信誉:
3.其他说明:
(1)我单位本次报名的项目负责人均无因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而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
(2)我单位将对本次投标中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有不实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地企业停止一年的投标,外地企业三年内不得参与投标并通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如果我单位中标,将按有关规定和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工程开工的相关手续。
地址:邮编:
联系人:电话:
E-mail:
申请单位名称(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