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鹤山市2024年度第三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测量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784712382211241009071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编码 | 4407847123822112410090717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鹤山市2024年度第三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测量服务 | ||
中介服务事项 | 制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工程测量现状地形图 | ||
服务内容 | 供应商以有偿服务的形式完成鹤山市2024年度第三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测量服务工作,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项目业主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采购人委托的事项。 |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0750-8303008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项目规模 | 平方米(7,500平方米) |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
备案要求说明 |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
服务时限说明 | 在项目用地范围线确认的情况下,同步开展共鹤山市2024年度第三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测量服务工作,工作进度计划安排如下: (1)中标人在与采购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后,安排团队进场,对项目的前期情况作大致的摸查了解。 (2)中标人自收到采购方的有关材料之日起五日内,根据采购方的有关资料和合同的技术要求,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3)项目所需资料完备的前提下,10个工作日内完成测量并向采购方提交测绘成果。 如因政策变动、政府部门审批延时、用地单位无法提供资料或用地红线反复修改、其它不可抗拒等原因导致工作延期的,上述工作期限相应顺延。 | ||
服务金额 | ¥2,250元 | ||
金额说明 | 项目计费综合《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国测财字【2002】3号进行计算。 | ||
是否选取中介 | 是 |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4-10-12 17:30:00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