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2026年G15沈海高速公路温州段苍南服务区新疆特产经营租赁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5/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1100000175177435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琳婵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7
公告正文
2024-2026年G15沈海高速公路温州段苍南服务区新疆特产经营租赁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2024-2026年G15沈海高速公路温州段苍南服务区新疆特产经营租赁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G1100000175177435001
资金来源: 其他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项目类型: 经营服务
公告开始时间: 2024-05-13 16:30:00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采购人名称:
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发展大厦18楼
联系人: 陈琳婵
联系方式: 0577-88956611
邮箱: chenlinchan@cmhk.com
联合采购人:

标段(包)信息1
标段(包)名称: 2024-2026年G15沈海高速公路温州段苍南服务区新疆特产经营租赁项目
标段(包)编号: G1100000175177435001001
采购范围及内容: 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实施2024-2026年G15沈海高速公路温州段苍南服务区新疆特产经营租赁项目,提供苍南服务区东西区指定区域约36m2(单侧18m2)新疆特产经营项目经营区域,要求承租方在对该区域进行合理规划并装修的基础上开展经营。经营范围:经营新疆特产项目,包括产于新疆的红枣、葡萄干、奶制品、牛肉干、坚果,不包括现有西式快餐、中式快餐、混合购超市(含香烟、水果)、小吃类、品牌休闲零食、服饰类、生活馆类、工艺品类经营项目。承租方店面装修、店内陈列均须突出新疆特产经营主题,并提交产品清单审核,不得售卖与经营范围无关的其他产品或服务。租赁经营期限为3年。经营模式采用合作提成租赁模式。
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竞租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截止至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经营期时间为准),竞租人至少提供1对正在经营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新疆特产经营项目业绩,业绩以书面合同为准;
(3)财务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诚信要求:
①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公布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公布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个人、个体工商户、联合体、其他非法人组织竞租;
(6)关联关系禁止报价要求: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①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②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③不同供应商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供应商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
是否要求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参与: 不要求
询问截止时间: 2024-05-15 14:00:00
回复截止时间: 2024-05-17 12:00: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5-17 14:00:00
文件开启时间: 2024-05-17 14:00:00

明细信息
名称 品类编号 品类名称 数量 单位 含税单价 含税合价
年保底租金报价 101302 租赁服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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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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