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德经济开发区L-3地块安置区三期Ⅲ标段项目-电梯工程(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68.1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ds-gc-gk-2023536
预算金额168.1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广德中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柴工15956337081
中标公司安徽金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168.1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人
名称:广德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德经济开发区桐汭东路655号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德中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德市建安大厦13楼东
项目名称
广德经济开发区L-3地块安置区三期Ⅲ标段项目-电梯工程(二次)
项目编号
GDS-GC-GK-2023536
开标时间
2023年07月20日0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金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镜湖区万达广场二期3号楼1018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陆拾捌万壹仟伍佰元整(?1681500.00)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安合技术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得分:92.06分
项目负责人:张徽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XA0420171364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企业业绩:1、新里城?滨江苑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民发星悦里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3、西城人家A区、B区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奖项:1、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
2、VDI4707(A)级能效认证证书
3、发明专利证书:电梯控制装置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申达电梯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5A6幢6-办301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陆拾玖万壹仟贰佰伍拾元整(?1691250.00)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安合技术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得分:91.85分
项目负责人:张聪炳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36202212038934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企业业绩:1、宿州市汴北安置区四期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
2、斌锋江山樾项目电梯采购安装工程
3、宿州市道东7号地棚改安置房(丽水苑小区)电梯采购及安装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奖项:1、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
2、VDI4707(A)级能效认证证书
3、发明专利证书:电梯控制装置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巨人智能电梯设备(广德)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外环路以西北环路以南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陆拾叁万捌仟元整(?1638000.00)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安合技术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得分:85.87分
项目负责人:张守堂
相关证书名称:机械工程中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2012-B-0283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企业业绩:1、安徽辰宇文化艺术品有限公司电梯安装采购项目
2、仁和铭府小区电梯采购及安装
3、独立工矿区-新杭镇企业孵化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一期II标段建设项目电梯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奖项:1、VDI4707(A)级能效认证证书
2、发明专利证书:一种电梯专用减震装置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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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安川双菱电梯有限公司、安徽省华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市宝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德爱电梯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永科电梯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恒达富士电梯有限公司、安徽现代电梯有限公司:异常低价评审表未作异常澄清或说明;安徽上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异常低价评审表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或盖章;安徽宣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异常低价评审表未作异常澄清或说明,且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或盖章。以上作无效标处理。
公示时间
2023年07月20日-2023年07月24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李工 0563-699079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柴工 15956337081。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697517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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