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车辆碰撞作用下轻质拼宽路堤路侧混凝土护栏的基础设置与路堤安全性研究》——“路用轻质混凝土静、动力学试验及本构模型参数测试”(第二次)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w202310111455/01
预算金额-
中标公司河海大学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车辆碰撞作用下轻质拼宽路堤路侧混凝土护栏的基础设置与路堤安全性研究》——“路用轻质混凝土静、动力学试验及本构模型参数测试”(第二次)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FW202310111455/01
项目概况标段/包名称: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车辆碰撞作用下轻质拼宽路堤路侧混凝土护栏的基础设置与路堤安全性研究》——“路用轻质混凝土静、动力学试验及本构模型参数测试”(第二次)
标段/包编号:FW202310111455/01
项目性质:预算投资采购
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所属行业分类:交通运输
评审时间:2023-10-20
公示开始时间:2023-10-23 12:00
公示结束时间:2023-10-25 12:00
备注信息:
公告内容: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车辆碰撞作用下轻质拼宽路堤路侧混凝土护栏的基础设置与路堤安全性研究》——“路用轻质混凝土静、动力学试验及本构模型参数测试”(第二次)采购候选人公示
 
一、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车辆碰撞作用下轻质拼宽路堤路侧混凝土护栏的基础设置与路堤安全性研究》——“路用轻质混凝土静、动力学试验及本构模型参数测试”(第二次) 询比采购评审工作已于2023年10月23日完成,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河海大学
投标总报价(含税):200000.00元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内
 
第二候选成交供应商:安徽建筑大学
投标总报价(含税):203000.00元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内
 
第三候选成交供应商:上海徽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208000.00元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内
 
公示期:自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5日
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18163519490。
 
二、否决响应情况说明
无。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结果公示在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方兴大道与彩虹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18163519490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3日
 
第1个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名称:河海大学
质量:
工期(交货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证书:
资格能力条件:
其他事项:
第2个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建筑大学
质量:
工期(交货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证书:
资格能力条件:
其他事项:
第3个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名称:上海徽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质量:
工期(交货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证书:
资格能力条件:
其他事项:
温馨提示注意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提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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