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鲁南高速铁路日照至临沂段日照站客运设施改造工程Ⅰ类变更设计甲供物资真空卸污机组招标02B真空卸污机组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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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鲁南高速铁路日照至临沂段日照站客运设施改造工程Ⅰ类变更设计甲供物资真空卸污机组招标02B 真空卸污机组
鲁南高速铁路日照至临沂段日照站客运设施改造工程Ⅰ类变更设计甲供物资真空卸污机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ZZGWZ24-01-02B 1.招标条件 鲁南高速铁路日照至临沂段日照站客运设施改造工程Ⅰ类变更设计已由《国铁集团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鲁南高速铁路日照至临沂段日照站客运设施改造工程Ⅰ类变更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0〕58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鲁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银行贷款占5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鲁南高铁日照地区工程建设指挥部。本次招标建管甲供物资(真空卸污机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项目地点: 山东省日照市。 2.2 建设项目规模: 鲁南高速铁路日照至临沂段日照站客运设施改造工程Ⅰ类变更设计工程:日照站采用“北客南货”横列式分场布置方案。拆除日照港港I场11条股道及日照站既有24道、25道,改建为客运车场。客运车场采用4台7线布置,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设550m×15m×1.25m基本站台1座,550m×12m×1.25m岛式中间站台3座。设24m宽城市通廊1处。在新建站房同侧兖州端设存车场1处,内设存车线6条,有效长度651m。车站西侧咽喉预留远期四线引入条件。对货运车场进行改建。拆除既有日照站站台,延长日照站既有(4)道、(6)道,并新建到发线1条,有效长度1050m,将既有(7)道~(XXIII)道改为到发线。对车站内到发线、西牵出线、东牵出线、货6道进行电化,并将货运车场到发线既有43kg/m钢轨更换为50kg/m钢轨,到发线两端木岔枕道岔更换为混凝土岔枕道岔。将既有日照港港II场牵出线与日照站连通,改建为联络线。设12m宽城市地下人行通道1处,并与客运车场城市通廊连通。同时增设行包通道1处,与各站台通过坡道连通。改建排洪涵3座、改建槽型梁1座、新建防护涵3座、新建通行桥涵3座。新建站房建筑面积43498平方米,并配套新建站台雨棚、站台铺装等工程。站区生产生活房屋建筑总面积2444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 鲁南高速铁路日照至临沂段日照站客运设施改造工程Ⅰ类变更设计工程: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包件、数量等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2.5 标段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2.6 招标内容:包件划分共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2B包 真空卸污机组 3.1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税务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投标人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投标物资须具有CMA和CNAS标志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 须提供2019至今所投产品在铁路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及铁路主管单位(设备管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设备使用良好的用户证明材料。 4.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颁布招标物资新的标准,相关技术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履约信用。 1. 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 执行铁总信用评价办法《中国铁路总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3. 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未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 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5. 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6.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2)投标物资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3)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制造商就其授权产品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 4.诚信要求 4.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2执行国铁集团信用评价办法《中国铁路总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4.3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4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4.5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4.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被纳入国家铁路局失信行为和“黑名单”管理等信用评价体系,且在公布期限内的; ②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不接受其参与投标的; ③投标设备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④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制造商就其授权产品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须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nggzy.jinan.gov.cn/)通过CA登录系统并网上进行投标信息填报(CA办理方式:http://124.128.84.51:9000/jnggzy/jnggzyca/index.jsp);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http://jnggzy.jinan.gov.cn/col/col57491/index.html。并于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20日16:30时前(北京时间),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后,点击“铁路工程”找到对应项目招标公告,点击我要投标按钮,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同时,按照附件2格式将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PDF盖章扫描件、word电子版各一份)、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网上登记成功回执单等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至rzzgwzb@163.com邮箱,并在邮件标题处备注“XX包-物资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5.2本次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3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全流程招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也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2日9:00。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6.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前(8:30至9:00),在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签到,投标截止时间后将不能签到,未签到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视同未提交投标文件。若在8:50后仍因系统故障等非人为因素未能完成签到的,请及时联系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见详见:http://jnggzy.jinan.gov.cn/col/col57491/index.html。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既未能完成签到又未与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技术支持取得联系,将造成无法签到、无法解密等情况,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逾期上传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4于2024年7月12日9:00至9:15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6.5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或者通过邮箱rzzgwzb@163.com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布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nggzy.jina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鲁南高铁日照地区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黄海一路86号 联 系 人:傅志寰、曹劲前、庞圣霖(招标文件获取) 电 话:18505323115、13066026125、18866808250 电子邮件:rzzgwzb@163.com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 鲁南高铁日照地区工程建设指挥部 2024年6月16日 附件1: 招标公告附表
附件2: 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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