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忻城县乡村振兴(乡镇街区白改黑)提升工程已由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忻发改审批【2021】00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忻城文旅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忻城县乡村振兴(乡镇街区白改黑)提升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YC-21-326-001(ZBB) 项目代码:2101-451321-04-01-401571 建设地点:忻城县新圩乡、果遂镇、红渡镇、大塘镇、欧洞乡、思练镇、马泗乡7个乡镇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圩乡、果遂镇、红渡镇、大塘镇、欧洞乡、思练镇、马泗乡七个镇镇区过境段道路及主要街区道路的路面病害处理和路面白改黑改造,现状道路交通标线恢复及配套附属工程。改造道路长度为8996.303m,改造道路面积为88403㎡。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2456.3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400.69万元,设计费55.65万元)。 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150 天(日历天)。设计、施工工期具体要求如下: (1)施工图设计阶段: 30 日历天(①包括针对审图反馈意见修改并取得审图合格书的时间;②不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送审后至取得审图意见的时间) (2)施工阶段(自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 120 日历天。 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1 年 4 月至 2021 年 8月。 2.2招标范围:忻城县乡村振兴(乡镇街区白改黑)提升工程【包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施工及保修】。 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①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等问题。 ②工程设计及预算编制(预算编制由承包人负责费用不再进行支付,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设计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编制、施工现场技术服务。 ③工程施工: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及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④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⑤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⑥质保期工作。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3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和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公路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公路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人员,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道路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公路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和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库验证身份证号码未被锁定。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和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库验证身份证号码未被锁定。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组成工程总承包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最多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施工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2021-03-26 10:00:004. 招标文件的获取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图纸,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来宾)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图纸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3 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刷身份证号码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jy.laibin.gov.cn)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监督单位:忻城县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72-6407715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忻城文旅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忻城县城关镇城南新区标准厂房 南面薰衣草庄园城堡大门右二楼 地 址:来宾市滨江园小区三区21栋B1-249 联 系 人:邝飞来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0772-5516729 电 话:0772-4265303 传 真:0772-5516729 传 真:0772-4265303 电子邮箱: wljtgs2020@163.com 电子邮箱:649112012@qq.com 2021年 2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