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HJZB-ZCFW-2022-13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J22122101-2125
三、项目名称
汉阳区晴川街2023年食堂供餐服务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市九九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汉阳区知音大道257号中海琴台华府办公楼栋23层(8)、(9)办号
中标(成交)金额:110(万元)
服务类 |
名称:汉阳区晴川街2023年食堂供餐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汉阳区晴川街2023年食堂供餐服务,包括食材配送、食堂外包服务等 服务要求:详见响应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考核、评估,依据综合考评情况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续签最长不超过两年。 服务标准:详见响应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戴念念,张金霞,邓君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12-26
2、评审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1座八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
2、收费金额:1.501(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武汉恒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晴川街道办事处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琴台大道
联系方式:027-84841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恒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1座八楼
联系方式:027-858709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蒙、刘辉、刘华杰
电话:027-85870905
- 131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pdf131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pdf
- 131磋商文件.pdf131磋商文件.pdf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汉阳区晴川街2023年食堂供餐服务项目 |
采购需求及实施计划 |
项目名称:汉阳区晴川街2023年食堂供餐服务项目 | |
编制单位: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晴川街办事处 | 编制单位: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晴川街办事处 |
编制时间:2022年12月 | 编制时间:2022年12月 |
包号 |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目分类编码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是否进口 | 是否创新产品 | 绿色发展 | 预留 |
1 | 1 | 汉阳区晴川街2023年食堂供餐服务 | C0702餐饮服务 | 项 | 1 | 否 | 否 | 0 | 是 |
(1)促进小微型企业发展政策: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2款要求。供应商按要求 |
提供相关材料并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评审时按材料中声明的企业类型进行评审,若材 |
料中小微型企业的数据等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 |
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项 | 评议打分细则 | 分值 | ||||
商务部分(21分) | 企业实力 | 供应商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满分6分。证明材料:(1)对应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对应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体系统查询结果截图;(3)未按(1)、(2)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该项证书对应评分不得分。 | 6 | ||||
商务部分(21分) | 企业实力 | 投标人具备自有或合作的蔬菜供应基地得3分。须提供蔬菜供应基地合作合同证明材料,未提供合作合同不得分。 | 3 | ||||
商务部分(21分) | 业绩 | 供应商2019年以来(以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服务项目(外包/托管/供餐等形式均可);每个项目得3分,满分12分(提供完整合同并加盖公章)。 | 12 | ||||
拟投入的服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数量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6分;人员工作能力较强、工作经验较丰富、数量较满足得3分;人员条件一般,数量基本满足得1分;完全不满足得0分。 | 6 | ||||||
针对本项目的机构设置,各项管理制度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健全、切实可行、措施到位,具有有效的考核办法,得8分;针对本项目的机构设置,各项管理制度较满足采购需求,健全、切实可行、措施到位,考核办法有效性基本可行,得5分;针对本项目的机构设置,各项管理制度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内容基本健全,保障措施有一定可行性,得2分。完全不满足或未提供,得0分。 | 8 | ||||||
技术部分(69分) | 人员配备 | 人员配备满足项目要求,提供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身份证、健康证、劳动合同,齐全得3分,有缺项不得分。 | 3 | ||||
技术部分(69分) | 服务方案 | 总体管理服务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服务要求,全面、合理可行,得10分;总体管理服务方案较满足采购需求的服务要求,比较全面、基本合理可行,得7分;总体管理服务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服务要求,具备基本内容、有一定可行性,得4分。完全不满足或未提供,得0分。 | 10 | ||||
食材配置方案(包括食谱制定、食材管理等)内容完整,方案合理、可行,得6分;食材配置方案(包括食谱制定、食材管理等)内容较完整,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得3分;食材配置方案(包括食谱制定、食材管理等)内容基本完整,有一定合理性得1分。完全不满足或未提供,得0分。 | 服务方案 | 6 | |||||
对食材的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障及食品安全措施进行评审:食材的来源说明详细,质量保障措施全面具体,食品安全措施切实可行得6分;食材的来源说明较清晰,质量保障措施具体,食品安全措施可行得4分;有食材的来源说明,质量保障措施较明确,食品安全措施可行得2分;食材来源含糊不清(如仅用正规合法等字眼而无说明),质量保障措施和食品安全措施有缺陷得0分。 | 服务方案 | 6 |
进餐管理方案、环境管理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内容合理、可行,得6分;进餐管理方案、环境管理方案较满足项目需要,内容较合理、可行,得3分;进餐管理方案、环境管理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内容基本合理、可行得2分。完全不满足或未提供,得0分。 | 6 | ||
供餐方案(包括日常工作程序、供餐区域设置等)内容完整,方案合理、可行,得6分;供餐方案(包括日常工作程序、供餐区域设置等)内容较完整,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得3分;供餐方案(包括日常工作程序、供餐区域设置等)内容基本完整,有一定合理性得2分。完全不满足或未提供,得0分。 | 6 | ||
保洁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内容全面、合理、可行,得6分;保洁方案较满足采购需求,内容较全面、基本合理可行,得3分;保洁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内容不够全面,有一定的可行性得1分。完全不满足或未提供,得0分。 | 6 | ||
应急预案 | 针对本项目的应急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食物中毒、投诉等)提出处理预案和措施内容全面详细,措施合理可行的,得6分;内容有所欠缺,措施较合理可行的,得3分;内容一般,措施基本可行的得1分;内容缺陷大,措施可行性差的,得0分。 | 6 | |
疫情期间管控方案 | 疫情期间管控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内容合理、可行,得6分;疫情期间管控方案较满足项目需要,内容较合理、可行,得3分;疫情期间管控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内容基本合理、可行得1分。完全不满足或未提供,得0分。 | 6 | |
价格部分(1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分。 | 10 |
总分 | 总分 | 总分 | 100 |
条款号 | 项目 | 项目 | 内容 |
1.1 | 采购人 | 采购人 |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晴川街办事处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 | 武汉恒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3 | 监督管理部门 | 监督管理部门 | 武汉市汉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
1.4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汉阳区晴川街2023年食堂供餐服务项目 |
1.5 | 项目地点 | 项目地点 | 武汉市汉阳区 |
1.6 | 项目内容 | 项目内容 | 汉阳区晴川街2023年食堂供餐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
2.1 | 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3.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第一章采购邀请“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3.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接受,基本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 |
5.1 | 现场考察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组织考察时间:20XX年XX月XX日9:00时考察集中地点: |
6.1 | 磋商前答疑会 | 磋商前答疑会 | □√不组织□组织答疑会时间:20XX年XX月XX日9:00时答疑会地点: |
小型和微型企业政策 |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餐饮业行业,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中小企业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但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未提供的为无效投标。适用本项政策的,具体要求见本章7.2 | ||
7 | 政府采购政策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不允许□允许,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7 | 政府采购政策 | 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 □√不适用□适用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 |
证证书,在评审时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书的,不享受该项政策。 | |||
汉阳区晴川街2023年食堂供餐服务项目 | 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 □√不适用□适用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在评审时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书的,不享受该项政策。 | |
15.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六十(60)日历天 |
16.1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 | 不收取 |
17.1 | 是否允许备选方案 | 是否允许备选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18.3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响应文件正本盖章扫描U盘存储)一份。 |
19.1 |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 按照供应商须知第14.2款规定的响应文件组成内容,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1.响应文件采用胶粘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2.多包响应文件装订要求:□装订成一册。□分包装订,每包各自成册。 |
19.2 | 响应文件密封要求 | 响应文件密封要求 | 响应文件应密封完好,封口处及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
19.3 | 响应文件封装的封面标记要求 | 响应文件封装的封面标记要求 | (项目名称、包号)响应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地址: |
20.1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 详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23.1 | 磋商时间、地点 | 磋商时间、地点 | 详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24.1 | 磋商小组组成 | 磋商小组组成 | 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从省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不少于2/3。 |
25.7.3 | 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方式 | 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方式 | □√按照第1种情形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按照第2种情形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 |
25.8.1 | 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 | 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 | 由磋商小组推荐3名。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
26.1 | 成交供应商确定原则 | 成交供应商确定原则 | 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排序由高到底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
27.1 | 信息公告媒体 | 信息公告媒体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武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网址:http://27.17.40.162:8000/)□其他媒体: |
28.3 | 成交后分包 | 成交后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人资质要求: |
29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不需提交□需提交履约保证金标准: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履约保证金退还: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验收后三十(30)日内无息退还。 |
33 | 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 | 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由采购人支付2.支付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95%计取。3.支付时间: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5.银行账户信息收款单位:武汉恒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20112774570832Q账号:17-01640104000736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博物馆支行12位数行号:103521001644 |
35 | 供应商所提供材料的要求 | 通用要求 | 1.响应文件中所提供材料应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材料有效完整(包括有关变更、年检、附注等);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交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文件,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2.响应文件中所提供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3.材料仅限于磋商供应商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磋商供应商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4.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说明,不接受供应商以自身官网或产品制造商官网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以证明其资格、能力和信誉;或证明其磋商产品的质量、性能;或用于质疑举证。 |
35 | 供应商所提供材料的要求 | 原件提交要求 | □√不需提交□需提交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除遵守通用要求外,供应商应将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单独密封后随响应文件一起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证明材料原件作任何补充、更正。评审结束后,由供应商领回。磋商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制造商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节能产品品目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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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制造商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环境标志产品品目类别 |
1 | ||||||||
2 | ||||||||
3 | ||||||||
… |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高级职称人员 | 高级职称人员 | 高级职称人员 | ||||
资质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中级职称人员 | 中级职称人员 | 中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初级职称人员 | 初级职称人员 | 初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信息 | 其中 | 其他人员 | 其他人员 | 其他人员 | 其他人员 | ||||
经营范围 | (按营业执照填写) | (按营业执照填写) | (按营业执照填写) | (按营业执照填写) | (按营业执照填写) | (按营业执照填写) | (按营业执照填写) | (按营业执照填写) | (按营业执照填写) |
关联企业 |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控股关系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说明: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 |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控股关系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说明: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 |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控股关系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说明: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 |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控股关系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说明: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 |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控股关系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说明: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 |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控股关系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说明: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 |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控股关系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说明: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 |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控股关系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说明: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 |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控股关系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说明: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 |
备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日期 | 委托方名称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项目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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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性别 | 年龄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职称 | 学历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 | 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 | 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 | 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 | |||||
个人简介 | 个人简介 | 个人简介 | 个人简介 | 个人简介 | 个人简介 | 个人简介 | 个人简介 | 个人简介 | 个人简介 |
类似项目经验 | 类似项目经验 | 类似项目经验 | 类似项目经验 | 类似项目经验 | 类似项目经验 | 类似项目经验 | 类似项目经验 | 类似项目经验 | 类似项目经验 |
项目单位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项目内容 | 项目金额 | 项目金额 | 项目时间 | 项目时间 |
序号 | 姓名 | 专业 | 年龄 | 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 | 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 | 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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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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