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617.41万元
招标联系人江金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截止时间:2023-10-19 10:22:28正文内容
安防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安东乡国辉村同盼牧歌产业项目拟对以下专业分包工程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标单位
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忻城县安东乡安东村敏洞屯
工程造价:9617.41万元
建筑规模:项目按母猪 4000 头,年生猪出栏量 100000 头进行规划,规划用地面积为 220285.50 ㎡(折合 330.42 亩),总建筑面积为 29614.45 ㎡(其中猪场猪种区建筑面积 25120.36 ㎡(妊娠舍单体跨度 48.37米),附属房建筑面积 4195.66 ㎡,环保区建筑面积 298.43 ㎡),生态防护绿地面积 128659.5 ㎡,建筑密度 13.44%,容积率 0.13,绿化率 58.4%;项目配套建设内外道路硬化 12641.68 ㎡,赶猪通道 1521.53㎡(长度 874.44m),场地硬化 6233.4 ㎡,防疫围挡 2788.10m 等。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19日。
2、招标答疑时间:
2023年10月19日。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安东乡国辉村同盼牧歌产业项目安防工程报价表
序号
分项内容
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材料费、人工、运费、机械费等)
综合合价
备注
1
监控电脑工作站(含电脑主机/27寸显示器)

1

¥0.00

2
视频综合管理平台软件

1

¥0.00

3
64路网络存储服务器

3

¥0.00

4
4T监控硬盘

18

¥0.00

5
视频服务器

1

¥0.00

6
6路矩阵解码一体服务器

1

¥0.00

7
POE室外枪式摄像机,1080P

62

¥0.00

8
POE室外球型摄像机,1080P

100

¥0.00

9
室外安防箱(450*500*200)

23

¥0.00

10
3米摄像机立杆

28

¥0.00

11
8口百兆POE交换机

14

¥0.00

12
16口千兆POE交换机

9

¥0.00

13
48口汇聚交换机

1

¥0.00

14
42U服务器机柜(600*800*2000)

1

¥0.00

15
光纤收发器机架

2

¥0.00

16
百兆单模光纤收发器

14

¥0.00

17
千兆单模光纤收发器

9

¥0.00

18
单模双工光纤跳线

46

¥0.00

19
4口光纤终端盒(含耦合器、尾纤)

23

¥0.00

20
24口光纤配线架(含耦合器、尾纤)

2

¥0.00

21
双门门禁控制器

3

¥0.00

22
单门磁力锁

3

¥0.00

23
双门磁力锁

1

¥0.00

24
指纹读头

4

¥0.00

25
门禁电源

3

¥0.00

26
出门按钮

4

¥0.00

27
门禁客户端软件

1

¥0.00

28
PVC20管

13780

¥0.00

29
超五类非屏蔽网线

8845

¥0.00

30
电源线YJY-3*4.0

100

¥0.00

31
电源线RVV3*2.5

100

¥0.00

32
电源线RVV3*1.5

600

¥0.00

33
电源线RVV2*1.0

100

¥0.00

34
电源线RVV4*1.0

100

¥0.00

35
室外四芯单模铠装光纤

7144

¥0.00

36
枪机支架

62

¥0.00

37
球机支架

100

¥0.00

38
5位强电插排

23

¥0.00

39
8位10A机柜PDU

4

¥0.00

40
65寸高清拼接单元  

6

¥0.00

41
2*3电视墙(落地安装)

1

¥0.00

42
5米HDMI

6

¥0.00

43
值班室配电箱

1

¥0.00

44
室外P10单色LED屏

3

¥0.00

45
视频控制卡

1

¥0.00


合计



¥0.00


注明: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上列范围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3、由中标单位负责深化设计,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分包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再有效期内)。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
(二)工程质量要求
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2、由于分包商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商承担。
3. 分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及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及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完整且规范的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归档移交,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三)专业分包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分包商对分包合同价款已有充分的认识。分包合同价款应涵盖合同中分包商所承担的全部义务,以及为正确实施、完成工程并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全部相关事项。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并自愿承担了合同价款中存在的工程缺陷、不确定因素及不可预见的风险。合同价款已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再另行计算。
2. 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施工过程中按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量的85%支付施工计量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本分包工程累计确认工程量的100%。
3.所有对分包商工程量的计量都应在招标人从业主处取得工程量确认后方能作为支付工程价款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4、支付方式:按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等。
支付前,分包商必须按双方确认的过程计量单或结算单,全额提供或开具并交付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六、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依据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招投标办法进行。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服务承诺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江金星
电话:18777131230
邮箱:434430918@qq.com
 监督机构: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71-2820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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