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xec-20230128-0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0371-8096557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文0371-6391964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条件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河南汇创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就创智天地大厦10-11层办公区装饰工程施工询比(文件)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创智天地大厦10-11层办公区装饰工程施工;

2.2项目编号:YXEC-20230128-003;

2.3项目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智慧岛中道东路东、时埂街北。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5采购内容范围:创智天地大厦10-11层办公区装饰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区装饰、暖通、消防、强电、给排水、弱电智能化等工作内容;其中可移动家具、成品电气(如直饮水机、冰箱、微波炉、咖啡机)、成品电话亭、球台、绿植不在此次采购范围;智能化终端设备如电子白板、显示器、无线AP、交换机、门禁设备由超聚变提供。

2.6工期:6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相关质量要求。

2.8缺陷责任期:2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盖供应商公章)

3.2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附上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不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供应商应提供承诺书),是本单位正式职工,至少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六个月社保证明;(附证书及社保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并盖供应商公章)

3.4业绩要求:

3.4.1企业业绩:供应商须具有一项2020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装修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3.4.2项目经理业绩: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项2020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装修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附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注:项目经理业绩可与企业业绩重复。

3.5信誉要求:

3.5.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附查询结果页,盖供应商公章)

3.5.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附查询结果页,盖供应商公章)

3.5.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附查询结果页,盖供应商公章)

注:(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5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5.2条款至3.5.4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招标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四、电子注册与文件获取

4.1本询比项目通过豫信e采平台(http://yxec.hniii.com/)进行全电子化询比采购。具体办理流程详见豫信e采平台(https://yxec.hniii.com)办事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

4.2 有意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豫信e采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电子投标活动。

4.3 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月28日至2023年2月2日前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豫信e采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豫信e采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豫信e采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导致询比失败的,后果自负。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现金或转账,售后不退。

收款账户: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账号:76010 1548 0000 1876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

下载采购文件前请提前缴纳文件费至以上账户,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简写标书费,并将电子转账凭证或截图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五、询比响应文件递交

5.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和提交纸质资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

5.2响应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询比开始时间):2023年2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3电子响应文件通过“豫信e采平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5.4取消纸质响应文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5.5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供应商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文件无效或开封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6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豫信e采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的提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豫信e采平台》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汇创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白佛南路明理路中原金融产业园14号楼13层

联系人:王女士 何女士

电话:0371-80965575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文、张志辉、王上博、谭文凌、周豪

联系电话:0371-63919640

地址:郑州市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楼1915室

邮箱:hnyuxin02@126.com

监督部门: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服务部

监督电话:0371-80965552

河南汇创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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