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会议系统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陆河县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系统定点采购合同 | 合同编号:440000-201906-148069-0017 |
甲 方:陆河县人民检察院 | 乙 方:汕尾市詹广海计算机服务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254,150.00 | 金额大写:贰拾伍万肆仟壹佰伍拾元整 |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款式 | 类型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供应商报价 | 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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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终端 | 1 | 台 | 视频会议终端 | 科达 | H850-B | 科达 | 114,000.00 | 114,000.00 | |
1) 采用硬件分体式结构,嵌入式操作系统,非PC架构、非工控机架构。 2) 终端须支持接入全省检察院视频会议系统,能够接收到汕尾市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系统发送的会场图像和双流图像; 3) 为便于视频会议的业务操作,终端须支持与汕尾市人民检察院现有的视频会议系统无缝数字对接,能够接收到汕尾检察院现有的会议系统发送的短消息; 4) 为便于视频会议的业务操作,终端须支持接入汕尾市人民检察院现有的视频会议系统,可通过呼叫会议E.164号码的方式参加会议,在汕尾检察院多点控制单元操作界面上可对终端接入的高清摄像机进行控制; 5)支持数字无缝接入市公安局现有的一、二、三频道视频会议系统,与省厅视频会议系统实现音视频互联、互通、互控等各项功能。 6)采用硬件分体式结构,嵌入式操作系统,非PC架构、非工控机架构。 7)会议速率支持128Kbps—8Mbps,支持ITU-T H.323和IETF SIP通信标准,支持H.239标准双流协议。 8)支持H.263、H.264、H.264 High Profile、MPEG4等视频编解码协议。 9)支持G.711、G.722、G.728、G.722.1AnnexC、G.719、MPEG4-AAC LC/LD等音频协议,可达到20KHz以上的宽频效果。 10)支持1080p60、1080p30、720p60、720p30高清视频编解码,并向下兼容4CIF、CIF标清图像格式。 11)支持动态图像双流和PC图像双流两种功能,在保证主流视频1080p 60fps前提下,第二路视频流不低于1080p30fps。 12)提供不少于4路独立的高清视频输入接口、4路高清输出接口,其中需包含1路3G-SDI高清输入和输出接口;提供1路独立的标清视频输入/输出接口;所有接口不得采用私有非标接口或转接线缆实现。 13)提供不少于4路音频输入接口,4路音频输出接口,支持模拟卡侬麦克风、数字麦克风音频输入接口。 14)支持1个RJ11电话接口,支持空闲或会议中电话接入。 15)系统具有字幕叠加功能,可通过终端控制系统在本地图像上不同位置设置叠加中文会场名、横幅、滚动字幕。 16)主席终端支持广播发言会场、主席选看、主席轮询、邀请终端入会、强制终端退会、结束会议等功能。 17)支持在终端控制软件对本地和远端会场图像进行实时监控及预览。 18)PC安装双流软件后,可以通过无线网络将PC桌面图像发送至终端作为辅流图像源传至远端,图像清晰流畅。 19)终端在空闲状态下,与外置的数字录像点播服务器配合,支持终端点播功能 20)具有基本的系统检测诊断功能,包括呼叫状态显示、网络信息统计、本端音视频自环测试、日志、远程升级维护等功能。 21)提供不少于2个10/100/1000M以太网接口,支持IP线路备份。 22)具有较强的网络抗丢包能力,在IP网络达到12%丢包时声音清晰、图像流畅、无马赛克,25%的丢包率情况下视频会议仍可进行。 23)具有3C认证、电信设备入网证、RoHS认证。 | |||||||||
摄像机 | 1 | 台 | 高清视频会议摄像头 | 科达 | MOON50-1080P30 | 科达 | 27,600.00 | 27,600.00 | |
1) 支持桌面、三脚架正装或吊顶倒装等多种安装方式,可按现场环境要求进行安装; 2) 镜头采用不小于1/2.8" HD CMOS,支持1080p30、1080p25、720p60、720p50等高清信号输出; 3) 支持不小于12倍光学变焦; 4) 支持广角镜头,水平视角不小于72°; 5) 视频输出接口具备SDI、DVI、HDBaseT接口; 6) 支持供电、显示、控制多线合一,只连接一根超五类网线实现供电、图像显示、摄像机控制,支持信号传输≥100米; 7) 支持RS422控制接口,支持标准VISCA协议的菊花链控制; 8) 水平转动范围: ±160°,垂直转动范围: -90°~50°; 9) 支持保存不少于255个预置位,当摄像机掉电重启后摄像机可自动调用预置位或转至掉电前位置; 10) 支持ZigBee控制,支持360°控制、有遮挡物时也能正常控制; 11) 支持图像翻转,支持通过菜单设置图像水平垂直翻转,支持根据安装方向自动翻转图像; 12) 支持显示功能,摄像机上的小显示屏,可显示视频输出分辨率; | |||||||||
录播服务器 | 1 | 台 | 录播服务器 | 科达 | VRS2100 | 科达 | 63,400.00 | 63,400.00 | |
1) 采用19英寸标准机架式结构,嵌入式一体化设计,具备设备长时间稳定运行。 2) 具备ITU-T H.323和IETF SIP通信标准; 3) 支持H.264、H.264 High Profile、H.265视频编解码协议。 4) 支持G.711、G.722、G.728、G.722.1AnnexC、G.719、MP3、MPEG4-AAC LC/LD、OPUS等音频协议; 5) 支持不少于20组会议录像,会议分辨率支持1080p60fps。 6) 支持对当前会议进行直播,直播数并发不少于8组会议,会议分辨率支持1080p60fps。 7) 支持多网口聚合,支持不少于3000方用户同时观看; 8) 支持播放器同时播放不少于4路图像,每个图像都可以达到1080p分辨率。 9) 支持设备状态显示,显示信息包括:CPU使用率、风扇状态、机箱温度、内存使用率、硬盘可用空间、网口状态及流量、注册信息、资源使用情况(录像路数、点播路数、放像路数、直播路数)。 10) 支持融合管理,支持单点登录,统一账号,支持门户、短信以及邮件等多种直播通知方式,支持会议录播联动,支持会议开启自动录像、直播,会议结束录像自动发布; 11) 支持现有的高清视频会议系统无缝数字对接,存储视频会议系统转发的会场终端的视音频码流,也可直接对特定的会场终端视音频码流进行录像存储; | |||||||||
机柜 | 1 | 个 | 机柜 | 慕胜华腾 | TS.6618 | 慕胜华腾 | 1,150.00 | 1,150.00 | |
高1米,长度600cm,深度600cm,钢化玻璃前门 | |||||||||
服务 | 1 | 项 | 48,000.00 | 48,000.00 | |||||
本项目设备原厂保修延长至二年,原厂工程师上门,设备安装上架、软件网络通讯调试与及将现有会议配套无缝联调对接 | |||||||||
合同金额(元): | 254,150.00 | ||||||||
其他约定 |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按质按量按期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相关服务。
2.对乙方提供的视频会议系统进行验收。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合作。
2.协调解决项目开展中出现的问题。
3.按规定的方式进行付款。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的义务
1.向甲方提供满足合同要求的货物及相关服务,承担货物、运输、安装、调试、免费期质保等工作及一切费用。
2.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四、交货
1.交货时间:7天
2.交货地点:广东汕尾市陆河县朝阳路21号
3.收货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丘志向/5521586
五、验收
1.乙方应于交货后7天完成安装。
2.安装完成后,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如检测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质量和环保要求,甲方有权退货,乙方须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相关损失。
3.列入财政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产品(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标注),必须在最新一期清单范围内选择适用型号。
4.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必须具有CCC认证证书。
六、售后服务
1.免费质保期:乙方须提供不少于24个月免费质保期(质保期的计算自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到位并通过检测验收合格后开始)。
2.服务响应时间:接到维修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
3.质保期内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72小时内不能完成维修,则乙方最迟应在15日内免费向甲方提供同样规格要求的替代品。
4.在质保期内,同一缺陷经三次维修、调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则认定该类产品均不合格,甲方有权将该类产品无条件退货。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免费质保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七、付款
验收合格且乙方开具正式发票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八、保密要求
1.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均为甲方的秘密。
2.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所有资料交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范围。即便合同结束后乙方亦应遵守此保密。
3.除合同本身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甲方的财产。若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交还给甲方。
九、合同纠纷处理
合同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合同生效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甲方代表(签章): | 乙方代表(签章): |
地址:陆河县朝阳路21号 | 地址: 广东汕尾市汕尾市区汕尾大道奎山地段东南侧杰信大厦401号 |
电话:5521586 |
电话:0660-3364123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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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674366452390 |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