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甲方提供资料的打印、复印、编辑排版、图文制作等文印服务;广告设计制作服务内容主要为横幅、写真、喷绘、亚克力、广告制作等内容。本项目年度预算为1000000元/年,项目服务期三年,从2023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为服务期第二年,从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本项目的折扣率为90%,中标单价=单价*折扣率(具体按实际产生数量和中标单价结算)。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在规定时间内将设备免费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
所有印刷品符合国家、行业最新的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清晰美观、无掉色、剥离、无污染;所使用的所有原材料纯正,不得有刺激性气味。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因乙方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
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乙方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 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甲方提供一间文印室,驻点文印室电费由乙方每月支付。
(2)文印室常驻工作人员2名,并且提供相关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工作人员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上下班,具有较强的文印广告业务工作能力,按时保质地完成工作任务,如遇重大活动或紧急情况,需全力配合甲方做好文印广告服务工作。
(3)每位工作人员熟悉各类广告制作和安装流程,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专业的平面设计,(设计须提供2-3个效果图,做到甲方满意为止)并根据需要上门送样 ,所有制作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制作安装到位。此项不得送货延误。
(4)乙方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若乙方的服务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等,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一切损失费用由乙方负 责。对于以上服务要求和承诺,如乙方出现3次不达标,则视乙方自动终止本项目合同。
(5)由于乙方的失误造成文印错误或广告宣传用品有误,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并重新按甲方的要求制作确保当日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或与甲方协商交货时间地点。
(6)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7)广告制作类单价均含设计、制作、配送、税费、安装等所有费用。
(8)乙方必须能严格执行甲方所提供的文印广告要求,保证不延误甲方的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并对考试试卷等文印资料负保密责任,不得外泄。
(9)乙方需定期对文印室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机器外观和设备性能的检查与清洁),保障每台设备正常运转。如因此影响甲方文印广告工作,损失均由乙方承 担;重大紧急会议或活动,乙方需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操作人员。
7.4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不予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或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将经营场地转让、转包、转租、分包或分隔出租、出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
(2)因违法经营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的;
(3)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拒不按甲方要求整改或拖延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的;
(4)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5)因乙方原因引起群体事件,影响恶劣的;
(6)在学期中途无故停止营业的;
(7)擅自刻制或使用含有甲方全称或简称的公章的;或擅自以甲方名义对外开展民事商务活动的。
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如有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因违约行为产生的损失。
11.1 经营服务场所和经营范围
(1)乙方经营服务场所位于甲方_道馨_楼_2楼_216室(使用面积约20平方米,具体以实测为准),经营服务场地以不出房间门为限。
(2)经营服务所需设备、设施、用品的购置、维修以及经营场所内的维护、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相关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乙方在对经营场所进行装饰装修改造时,应接受甲方监督,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和影响房屋功能,不得改变房屋用途。门面招牌和广告牌的设计制作安装等须经甲方认可后才能施工。
(4)合同终止后,装饰装修按照“来修去留”的原则,无偿交给甲方,若乙方故意损毁,须恢复原状,或按损毁价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自行添置的其他设备设施以及货品,由乙方自行处理,不得要求甲方或新中标人给予任何补偿。
(5)乙方的经营服务范围仅限于为甲方以及甲方师生提供文印服务,不得经营其他项目,也不得用作个人生活场所,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不得请求甲方给予任何补偿。
(6)乙方须按月按实交纳电费,电费为0.6元/度(含损耗),每月抄表,乙方凭甲方后勤处抄表数按期到甲方计财处交纳电费,如遇国家价格调整,双方协商解决
(7)甲方因校园建设等原因调整乙方经营服务用房的,乙方不得提出异议,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11.2经营服务质量
(1)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在经营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债务、纠纷均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概不负责。乙方若违法经营或侵犯他人权益,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由此导致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既是经营场所的经营服务者,又是经营场所内消防安全、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并承担上述工作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乙方应积极配合、主动接受政府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3)乙方须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社保登记等相关证照,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从事本项目经营所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若因此垫付了税费,乙方应在10日内将甲方垫付的费用支付给甲方。
(4)乙方、乙方聘用人员以及乙方委托的其他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前述人员的报酬、保险费用、经济补偿、福利等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人员若出现伤亡、失踪等事故或事件时,乙方应对事故或事件妥善处理,承担全部费用支出和相关法律责任。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工作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有权要求乙方辞退在甲方管辖区内严重违法、违纪、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乙方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被师生投诉多次的服务人员。
(5)乙方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对甲方以及甲方师生的文印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未经文印材料提供者同意不得泄露、传播。对甲方的试卷及其他保密性文件内容不得外泄。
(6)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对服务质量、经营项目、经营时间、服务态度和服务价格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以及卫生、水电、消防、交通、安全、物业等方面的管理。在接受检查人员的询问和查验时,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妨碍。
(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作息时间,按时营业。因甲方工作需要加班时,乙方应安排好员工,并由乙方承担加班所需费用。假期中的供应保障要服从甲方统一安排;放假停业和开学营业时间,按甲方通知执行。
(8)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物业管理制度,做好垃圾分类,经营服务所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自行负责集中清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学校垃圾站)。
(9)乙方不得将经营场地整体转让或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也不得在相关房屋使用权上设定担保。
(10)乙方不得擅自刻制或使用含甲方全称或简称的公章。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开展民事商务活动。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并解除合同,乙方不得请求甲方给予任何补偿。
(11)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服务价格的政策,诚信经营,明码标价,收费价格不得高于投标承诺的服务价格,并将此服务价格承诺予以公示。
11.3合同终止
(1)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本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任何一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单方解除合同;
3)合同协议解除或依法解除。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甲方移交给乙方以及工作人员使用的房屋、设备、设施和其他财产在一周内向甲方无条件返还。假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乙方也须无条件先行返还。乙方未按本条款履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乙方迟延移交的,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每迟延移交1日,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佰元。且甲方有权采取自力救济方式强制收回房屋,乙方若有财物或经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得要求甲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