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孝南区2022年第二批排水管网清淤疏浚工程结算审计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3/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ncg-2023-001
预算金额3万元
招标公司孝感市孝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飞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敏07122854949
中标公司湖北洹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北恒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孝南区2022年第二批排水管网清淤疏浚工程结算审计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XNCG-2023-00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902-2023-00176
三、项目名称
孝南区2022年第二批排水管网清淤疏浚工程结算审计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洹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孝感市天仙路航天首府7幢1层9号铺*
中标(成交)金额:80(%)
服务类 |
名称:孝南区2022年第二批排水管网清淤疏浚工程结算审计服务 服务范围:工程结算审计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 服务标准:详见询价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进忠,闵楚云,林汉波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03-13
2、评审地点:孝感市孝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收费金额: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项目中标报价:参照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收费标准,按8折收取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孝感市孝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孝感市孝南区宝成路98号
联系方式:071228549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孝感市孝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孝感市孝南区宝成路98号
联系方式:071228549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敏
电话:0712-2853739
相关下载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1、孝南区2022年第二批排水管网清淤疏浚工程结算审计服务询价公告文件.pdf1、孝南区2022年第二批排水管网清淤疏浚工程结算审计服务询价公告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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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303/notice_f8e1064add4d40458ee415b601bbe647.html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_孝感市孝
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单位名称)的_孝南区2022年第二批排水
管网清淤疏浚工程结算审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
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孝南区2022年第二批排水管网清淤疏凌工程结算审计孝南区
2022年第二批排水管网清淤疏浚工程结算审计,属于其他未列
明行业业;承接企业为_湖北恒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135.86万元,资产总额为
89.16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湖飞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3月13日
日期: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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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南区2022年第二批排水管网清淤疏浚工程
结算审计服务
询价文件
项目编号:XNCG-2023-001
项目名称:孝南区2022年第二批排水管网清淤疏浚工程结算审计
服务
项目内容:孝南区2022年第二批排水管网清淤疏浚工程结算审计
采购人:孝感市孝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孝感市孝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二〇二三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采购内容
(一)、服务需求一览表
(二)、服务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五章报价文件基本格式
附件一、报价函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报价表
附件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是)
附件六.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果是)
第一章询价公告
孝南区2022年第二批排水管网清淤疏浚工程结算审计
服务
项目概况
孝南区2022年第二批排水管网清淤疏浚工程结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
在供应商应在孝感市孝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孝感市孝南区宝成路98号孝南区
城市管理执法局21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13日上午9:00点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孝南区2022年第二批排水管网清淤疏浚工程结算审计服务
项目编号:XNCG-2023-001
采购计划备案号:420902-2023-00176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3万元
最高限价:3万元
采购需求:具有审计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或审计机构)对孝南区2022
年第二批排水管网清淤疏浚工程进行结算审核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优先具有审计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或审计机构);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
15:00至17:00(北京时间)
地点:孝感市孝南区宝成路98号孝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15室
方式:(1)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供
应商资格要求”中规定的相关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备查)一套,报名领
取询价文件。
(2)拟派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全程参加报名及投标活动。
(3)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询价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
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
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
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3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孝感市孝南区宝成路98号孝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15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3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孝感市孝南区宝成路98号孝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根据本询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供应商
的管理水平、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
提出自己的报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孝感市孝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孝南区宝成路98号
联系方式:0712-28549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孝感市孝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孝南区宝成路98号
联系方式:0712-28549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敏
电话:0712-2853739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
2 | 采购人 | 孝感市孝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
3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 孝感市孝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
4 | 采购项目名称 | 孝南区2022年第二批排水管网清淤疏浚工程结算审计服务 |
5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文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为证明材料);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相关主体(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投标人未提供网页查询截图,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
6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7 | 采购预算 | 3万元,超过此预算为无效投标。 |
8 | 采购内容 | 具有审计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或审计机构)对孝南区2022年第二批排水管网清淤疏浚工程进行结算审核 |
9 | 服务期 |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
10 | 质量要求 | 满足第三章采购内容 |
11 | 采购服务费取费 | / |
12 | 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 详见供应商须知第9条 |
13 | 询价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14 | 询价有效期 | 为60日历天(从询价之日算起) |
15 | 《投标承诺函》及响应文件封包标识内容 | 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封! |
16 | 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 详见询价公告 |
17 | 询价时间及地点 | 详见询价公告 |
18 | 评审办法 | 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
19 | 评审步骤及标准 | 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
20 | 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 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10%(货物服务10%-20%,工程3%-5%)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4%(货物服务4%-6%,工程1%-2%)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询价文件附件四),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询价文件适用于询价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询价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孝感市孝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孝感市孝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3“供应商”是指按照本文件规定获得询价文件并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必须是合法生
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
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
技术支持、培训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2.6“报价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
的文件。
3.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3.1详见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
4.报价费用
4.1询价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
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
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日次日起10个日历天内
7.违规供应商处罚条款
7.1在报价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撤出报价的供应商将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7.2在采购过程中,采用威胁、恐吓、串标、围标等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的,一经查实,
三年之内该公司不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监督及质疑与投诉
政府采购活动由孝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监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
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等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孝感市孝南区城市管理执法
局提出质疑。提供有效期内的纸质质疑文件、委托授权书。未按上述程序规定的必备内容进
行质疑的,孝感市孝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将不予以受理。
9.澄清与答疑
9.1从询价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9.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
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
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在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
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二、询价和评审
10.询价
10.1询价原则:
(1)为维护政府采购法的严肃性,本次询价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严格遵守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2)供应商参加询价前提:参加询价供应商的服务以及货物的质量必须实质性满足询价
文件的要求。
10.2询价方式:
(1)由询价小组成员集中与参加询价供应商进行询价;
(2)如果参加询价供应商试图向采购人和询价小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询价被
拒绝;
(3)询价报价原则上应一次报出一个不可更改的报价,以确保公平竞争;
10.3询价的进行:
(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询价。参加询价供应商应委派
代表准时参加并递交报价文件;
(2)询价采购的全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询价小组成员、采购人代表、监督代表以
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0.4成交原则
(1)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规定,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
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供应商。本询价书作
为成交后订立合同的依据之一,亦为生效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目录
响应文件目录及页码(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附件一、报价函
(采购人),:
经研究,我单位决定参加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询价采购活动并报价。为此,
我单位做如下承诺,并负法律责任。
1.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文件,包括(修正或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对此
无异议。按询价文件的规定提供项目货物及服务的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交货期为,日历天。
2.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3.愿意按照询价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报价文件,保证文件内容真实、完整。
报价见《报价表》。
4.同意询价文件中所有的规定,本次报价自报价文件送达之日起60日内有效。
5.如果我单位的报价被接受,我单位将按要求的时间签订采购合同,履行询价
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供货。
6.如果我单位的报价被接受,我单位保证提供的货物为标准规格,符合国家有
关部门的规定。
7.愿意遵守有关售后服务规定,提供优质服务。
8.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9.愿意按照询价文件规定交纳服务费。
10.(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年月日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商:,(盖章)
日期:年月日
备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提供;
2.没有按照要求签字和盖章为无效文件;
3.为方便开标现场查验,请单独准备一份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商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为我的代理人,该代理人在参加
(采购人全称)的,项目的投标活动中,签署的投标文件、与采购人
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以及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
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投标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备注:1.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时提供;
2.没有按照要求签字和盖章为无效文件;
3.为方便开标现场查验,请单独准备一份原件。
附件三、报价表
我公司根据该项目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如下报价表,并按《政府采购法》、
《民法典》的要求履行全部义务。
项目名称(注明标包号):
项目编号:
投标总报价 | 按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收费标准的XX折收取服务费 |
服务期 |
注:1.总价应包括承包本项目内容的全部费用,各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询价文
件内容”列报价明细表;
2.此表除保留在投标文件中外,还应另外准备一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小信封中,
作为唱标之用。
供应商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报价时间:年月日
附件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公司名称)参加(单位名称)的(项
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序号 | 行业 | 大型企业 | 大型企业 | 大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序号 | 行业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1 | 农、林、牧、渔业 | ≥20000 | ≥500 | ≥50 | <50 | ||||||||
2 | 工业 | ≥40000 | ≥100 | ≥2000 | ≥300 | ≥300 | ≥20 | <300 | <20 | ||||
3 | 建筑业 | ≥80000 | 0 | ≥800 | ≥5000 | ≥5000 | ≥300 | ≥300 | <300 | < | |||
4 | 批发业 | ≥40000 | ≥200 | 00 | ≥5000 | ≥20 | ≥1000 | ≥10 | <1000 | <5 | 300 | ||
5 | 零售业 | ≥20000 | ≥300 | ≥500 | ≥50 | ≥100 | ≥10 | <100 | <10 | ||||
6 | 交通运输业 | ≥30000 | ≥100 | ≥3000 | ≥300 | ≥200 | ≥20 | <200 | <20 | ||||
7 | 仓储业 | ≥30000 | 0≥200 | ≥1000 | ≥100 | ≥100 | ≥20 | <100 | <20 | ||||
8 | 邮政业 | ≥30000 | ≥100 | ≥2000 | ≥300 | ≥100 | ≥20 | <100 | <20 | ||||
9 | 住宿业 | ≥10000 | 0≥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0 | 餐饮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1 | 信息传输业 | ≥100000 | ≥200 | ≥1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2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0≥300 | ≥1000 | ≥100 | ≥50 | ≥10 | <50 | <10 | ||||
13 | 房地产开发经验 | ≥200000 | 或,≥10000 | ≥1000 | 且,≥5000 | ≥100 | 且,≥2000 | <100 | 或,<2000 | ||||
14 | 物业管理 | ≥5000 | ≥1000 | ≥1000 | ≥300 | ≥500 | ≥100 | <500 | <100 | ||||
15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00 | 或,≥120000 | ≥100 | 且,≥8000 | ≥10 | 且,≥100 | <10 | 或,<100 | ||||
1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00 | ≥100 | ≥10 | <10 |
附件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是)
(采购人名称):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的条件”),且本单位参
加(采购人)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
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商(公章):
投标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率不低于25%(含25%),并
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
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
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
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
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的年龄内,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及)》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
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
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后应附相应的满足以上需求的证明材料。
附件六.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果是)
(采购人名称):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本企业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企业参加
(采购人)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提供服
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商(公章):
投标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如符合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须提供相关声明函及证明材料,如
企业提供虚假证明,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投标,并计入企业诚信档案。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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