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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常州高铁新城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建设项目-智慧城市建设(沪蓉高速薛家道口东段扩能改造)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州高铁新城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建设项目已由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常州高铁新城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批复》常新行审政投[2020]1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龙江北路与沪蓉高速(薛家互通)交叉处,主线高速公路现状为双向八车道标准,路基宽度为42.5m。现状高速公路采用4-16m空心板梁桥、现状C匝道采用(19+22+22+19)m现浇梁上跨龙江北路。根据龙江北路快速化工程总体设计方案,本次龙江北路改造在下穿沪蓉高速处采用“主六+辅六”断面布置,现状高速桥桥下空间已不能满足本次改造需求。本次设计拟对沪蓉高速主线桥和C匝道桥进行扩宽改造。项目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道路工程:改造长度约935m,保通道路总长约1000m。(2)桥梁工程:沪蓉高速主线桥及C匝道桥。(3)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管线工程、施工期间机电设施、保通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

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大写)贰佰万元整200.00万元,其中设计138.00万元,勘察62万元)。

本项目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

1)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合同段范围内路线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交安工程、通讯恢复及相关附属工程等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配合及后续全过程跟踪服务等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勘察;

b、方案设计;

c、初步设计(按要求取得批复文件);

d、概算编制;

e、协助发包人做好方案审查、报批及后续跟踪服务等工作。

f、专题研究:需满足各阶段报批需要。

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报批手续以及其他各类需要等相关工作。

服务周期:

1)方案设计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方案编制;

2)初步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方案评审后 30 天内完成;

3)勘探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设计进度的要求。

质量等级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否则取消所有涉及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的投标资格;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成员的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被列入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红名单 (设计) 的从业单位的,则联合体视为红名单;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

⑥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通过“不见面”方式办好企业入库(联合体双方均做要求) 。

    3)投标人需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并能查询到信用等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勘察设计) 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 (联合体双方均做要求,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公布”为准)。

    4)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方面(以录入“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的信息为准)

    ①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岩土工程) 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5)设计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6)企业业绩

    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高速公路主体工程设计(注: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仅对联合体牵头人进行评审) 。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录入“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并在投标文件中制作链接):①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②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履约证明原件扫描件;③如上述材料不能证明相关指标的,则另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并盖章的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不全者,视为无效业绩。

  2.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自2019年1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过高速公路主体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以合同所载为准,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仅对联合体牵头人进行评审) 。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录入“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并在投标文件中制作链接):①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②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履约证明原件扫描件;③如上述材料不能证明相关指标的,则另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并盖章的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不全者,视为无效业绩。

    8)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需由本单位缴纳社保,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详见附件六)。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双方均做要求) 

    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双方均做要求) 。

    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双方均做要求) 。

    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联合体双方均做要求) 

    13)其他人员最低要求

岗位

数量

资格要求

 

技术负责人

 

1

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投标文件链接的已录入“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的信息为准),且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过高速公路的主体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提供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技术负责人以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履约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以投标文件链接的已录入“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的信息为准)

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

1

 

 

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投标文件链接的已录入“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的信息为准)

路线及交叉设计分项负责人

1

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

1

交通工程分项负责人

1

综合管线分项负责人

1

桥涵分项负责人

1

造价分项负责人

1

交通规划分项负责人

1

注:以上人员均不得为同一人。

4.资格审查的相关资料:

4.1 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料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未按要求录入或录入不全,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

1)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格式详见附件一);

2)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二, 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3)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主要从业人员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三, 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投标保证金(格式详见附件四, 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无行贿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五, 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六, 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注:以上各类承诺书中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信用承诺书”、“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主要从业人员信用承诺书”、“投标保证金”、“无行贿承诺书”、“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须为原件;采用手写签名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信用承诺书”、“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主要从业人员信用承诺书”、“投标保证金”、“无行贿承诺书”、“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须为扫描件。

4.2 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录入“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并在投标文件中制作链接,资格审查资料须以投标文件链接的已录入“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的信息为准,且内容、印章完全,并在有效期内,按苏建招〔2015〕29 号文第二条(三)款执行;未入库或未作链接资料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企业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技术负责人、各分项负责人职称证书(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本项材料按招标公告第3条要求);

5)业绩证明材料(本项材料按招标公告第3条要求)。

注:① 若相关证照为电子证书的,须符合发证部门的使用要求。

②如为联合体投标,上述资格审查材料须分别将各自材料录入各自“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 7.0”并制作链接(协办单位的勘察负责人可录入库后制作链接)。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标段为“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 7.0”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 7.0”(网址:http://58.216.50.99:8001/TPBidder)中注册、维护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通过“不见面”方式办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指南-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7.0 操作手册)。“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 7.0”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V2.0”,访问入口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页右侧(网址:http://ggzy.xzsp.changzhou.gov.cn/)。“建设工程”中“开标直播”。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新点软件吕工:0519-85588123。

6.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 7  15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http://gc.cz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招标文件(图纸)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同时应时刻关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变更公告”栏目,查阅本次招投标可能存在的“重发公告、开标暂停、延期、终止”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6.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8  9 09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2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中“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8.3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8.3.1 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

8.3.2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 7.0”使用“不见面开标大 厅系统 V2.0”,访问入口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页右侧“建设工程”-“开标直播”(网 址:http://gc.czggzy.cn/BidOpeningSJ/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崇义路8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519-81592135

招标代理: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

联系人:孙工

电话:0519-85606263

11.其他

11.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1.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http://gc.cz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3本项目招标文件根据《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结合本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编写而成。《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由投标人自行准备。

11.4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

11.5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11.6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

11.7请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电子化投标文件。

11.8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上传,但联合体各方均需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http://58.216.50.99:8001/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通过“不见面”方式办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交易指南-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操作手册)。

11.9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1)本项目开标时间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即2024年8   9 日上午09时00分时,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2)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不见面”开评标时各投标人无需到开评标现场,请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V2.0”登录并签到。为便于不见面开评标过程中招标人、招标代理能与各投标单位及时沟通联系,各投标单位在登陆“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V2.0”签到时须填写投标单位名称、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若因投标单位未签到造成招标人、招标代理无法与投标单位联系,错失评标过程答疑澄清的,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可在线观看开标及抽取系数过程也可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观看开标及抽取系数过程。

4)登录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V2.0”。为保障各投标单位投标权益,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前登录网址安装调试好计算机系统环境,确保登录使用正常,如遇系统问题可致电:4009980000,因未能及时解密等系统问题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在解密过程中,投标人在招标人发出解密指令后二十分钟内不能成功解密,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本项目开评标全过程在“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V2.0”操作,请各投标单位相关人员在开标过程中不要随意离开网上开标大厅,如因离开网上开标大厅错失信息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11.10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不见面办理指南(用于投标人办理或更新 CA 证书)http://www.czgcjy.com/czztb/infodetail/?infoid=a53f10e6-c756-4dbf-8866-1b46fd0999a6&categoryNum=008。

11.11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及文件如有异议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异议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19-85193581;联系地址:常州新北区崇信路8号;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519-85606263;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

 

2024年 7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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