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晋能控股南煤集团新大地公司材料2024年10月防尘面具、过滤棉物资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0/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比价
询价单号 | RA24101000830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0-14 22:50: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4-10-16 22:50:00 |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
防尘面具 | 无 | 500 | 个 | 2024-10-31 00:00:00 | |||
过滤棉 | 无 | 60000 | 片 | 2024-10-31 00:00:00 |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山西晋中市和顺县新大地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0元
三、商务条款:
一、报价要求:所报价格应含税含其他运杂费,即包到价,注明报价税率。 二、资质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三、售后服务:供货及时、配有专业人员到矿送货、卸货、运费与卸货费用由供货单位负责;数量准确;质保期12个月。 四、供货时间规定: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 五、付款方式:1、甲方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通知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进行挂账并依据自身经营状况,最迟三年内以现汇承兑、或信用证等方式结清货款。如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暂停其货款支付直至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止。质保期一年,质保期自挂账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10%,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由甲方系统部门办理质保金转应付账款手续,且经甲方验收认可后陆续支付给乙方(不计利息)。乙方未先行提供发票或未按甲方要求办理挂账手续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乙方须根据甲方实际需求量送货并完成后续挂账、结算等手续,合同到期后自行解除合同关系,合同双方不再续签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采购内容。2、国家调整税率时,出卖人以不含税价格为基础,按照国家调整后的税率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总价随之调整。因出卖人偷漏税款或开具发票不规范带来的任何损失,由出卖人承担。3、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供应商须根据采购方实际需求量送货并完成后续挂账、结算等手续,合同到期后自行解除合同关系,合同双方不再续签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采购内容。 六、运输方式:乙方以公路方式运输送货至新大地公司指定地点并完成卸货,乙方负担所有费用。如甲方遇生产突发事故,急需物资保证生产安全,乙方在合同约定范围内需无条件配合;如乙方拒不配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自交货时起转移。 七、交货地点:新大地公司指定地点。 八、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 九、包装要求:符合国家包装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乙方提供,不计费,不回收。 十、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 1、保证全部所供产品为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符合贵公司技术要求及报价文件承诺的产品。我公司承诺在产品正常使用寿命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责任全部由我公司承担。 2、保证建立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以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按照“零缺陷”的目标严格规范生产。我公司保证全部产品100%保质保量按时到货,并按贵公司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等完整资料。 3、保证严格按照贵公司要求的供货时间供货,除不可抗力或贵公司书面同意外,任何迟延供货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公司承担责任。 4、保证在采购过程中坚守道德红线,不以非法目的向贵公司员工及其亲友进行贿赂,如有违反不论金额大小,我公司员工的行为即视为我公司的行为,贵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 5、保证按照贵公司要求提供售后服务。在产品质保期内提供24 小时免费服务,并无条件提供技术支持。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质保期自质量问题解决后重新计算。 6、对于供应商的违规违约行为,我公司有权依照合同及相关文件对供应商进行惩罚、有权从应付货款或其他合同应付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有权解除合同等。 十一、中选方案:整包中选。整包中选要求至少三家供应商报价无漏项,否则按项中选。 十二、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3年。 十三、公示二级公司监督电话及电子监督邮箱: 二级公司监督电话:0353-2189241 晋能控股物资采购分公司电子监督邮箱:jnkgwzcgjd@163.com 十四、合同签订主体:阳泉煤业集团和顺新大地煤业有限公司
四、技术条款:
详见技术要求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营业执照 开户许可证 纳税人证明 法人身份证明 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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