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申报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全面推进长沙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围绕蔬菜、水果及地方优势特色种植类品种等鲜活农产品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现向全县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可按要求申报。
一、申报主体:优先支持县级(含)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点支持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所在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
二、申报时间:8月21日-9月21日
三、建设内容:1.组装式通风库2.预冷库3.高温库4.低温库5.气调库。
四、申报程序: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价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支持实施主体新建或改扩建设施。实施主体向村、镇两级提出申请,镇街要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消防等部门对实施主体用地(用地手续齐全、地面平整)、用电、主体等级等关键环节进行初审并出具审核意见(见附件2)上报县农业农村局。按规定提交的申请资料,各级应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审核,完善工作流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并实行从申请、审核、公示到补助发放的全过程线上管理。
五、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进行申报,补助资金按净库容×指导价格(或总造价,取两者较低者,见附件1)×补助比例核算。单个实施主体历年来累计享受补助的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数量不得超过4个,补助资金累计不得超过100万元。
如有疑问可联系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咨询,联系方式:文武,0731-84069948。
附件一:湖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助标准参照表
附件二:长沙县2024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申请表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6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