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住宅新区供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住宅新区老旧管网工程监理一标段、二标段
发布时间:2023-07-25 21:0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哈尔滨住宅新区供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住宅新区老旧管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0100G2303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住宅新区供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住宅新区老旧管网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住宅新区供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国债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一般国债70%,企业自筹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哈尔滨住宅新区供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住宅新区老旧管网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及南岗区;
2.3建设规模:一标段:道外区管网改造长度10.45公里,供热面积139.01万平方米,最大管径DN350。南岗区管网改造长度12.74公里,供热面积189.63万平方米,最大管径DN350。二标段:南岗区分户及立厅改造,分户涉及供热面积13.9万平方米,立厅改造涉及供热面积101.42万平方米;道外区分户及立厅改造,分户改造涉及供热面积6.683万平方米,立厅改造涉及供热面积65.83万平方米,共涉及供热面积187.833万平方米,最大管径DN100。
2.4计划工期:2023年08月17日-2023年09月20日;共35日历天,受不可抗力及其他情况影响工期顺延。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道外区管网改造及南岗区管网改造工程监理;二标段:道外区分户及立厅改造、南岗区分户及立厅改造工程监理。各标段不允许兼投。
2.8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44.7万元;二标段: 23.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3.2.2投标人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3年04月至2023年06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2.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须具备相应的监理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并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的人员配备要求。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本项目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工程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哈住建发〔2022〕14号)文件执行,名录内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如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07月25日22时00分至2023年08月01日2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16日08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6日08时30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逾期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s://hrbggzy.harbin.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10.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10.3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住宅新区供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辽河小区17号楼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0451-87769606-113
招标代理机构: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光华街22-5号
联系人:伊万吉
电话:13351807165
电子邮件:zjgj2023@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