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康养家具产业园标准厂房二期A10#施工队伍采购公告
金额
185.00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3/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鑫源采购1--20220015
预算金额185.00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康养家具产业园标准厂房二期A10#施工队伍采购公告

编号:鑫源采购1--20220015

康养家具产业园标准厂房二期A10#施工队伍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概况:

购 方

黎川县鑫源建筑有限公司

采购品种

及数量

黎川县康养家具产业园标准厂房二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A10#劳务承包

供货(建设)地点

黎川县工业园区平高五路

供货(建设)时间(工期)

按照采购方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具体工期合同内约定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30000元(注明康养A10#劳务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反悔所报价格或提供虚假合同则没收保证金10000元,未中标人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退回。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不能提交现金,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银行账号及图纸电话0794-7562678咨询或前往黎川县平高三路9号源发科技鑫源公司采购部咨询工作人员。

最高控制价

185元/平方米严格按施工图纸内标明的建筑面积结算。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为每月结算上一个月完成的实际工程量的70%,具体按黎府发【2021】5号文件执行,①工程量达到30%时,支付至合同价的15%;②工程量达到50%时,支付至合同价的30%;③工程量达到70%时,支付至合同价的40%;④工程量达到90%时,支付至合同价的70%;⑤竣工验收合格或交完工后28天内,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办理竣工结算前支付至合同价的80%。⑥竣工验收合格或交完工后一年内,工程结算经评审后,支付至评审结果的85%;经评审中心评审后,支付至评审结果的97%。⑦剩余3%的价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按住建部有关保修规定执行。缺陷责任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当在质保金中扣除;缺陷责任期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质保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备注:项目劳务费以劳务工人工资的形式发放。本月发放上月工资,付款前,乙方需提前根据施工进度收集好工人身份证、电话号码、银行卡等信息,督促工人做好实名制认证并编制工资发放表,工资据实按月发放,个人所得税由本人据实缴纳。每月扣除应发劳务费的10%作为安全生产保证金,每月工资扣除应发劳务费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这两笔保证金在工程竣工后返还(不计利息)。

安全责任

属中标方工作任务阶段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自负。

相关要求

1、中标人自带施工技术员和安全员。首次参与采购方招标的中标人,采购方将对其施工技术员,就施工工艺和施工图纸进行技术考核,面试不合格,则取消中标资格。

2、中标方确定施工技术员和安全员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如确实需要更换的,则更换人员需经采购方的技术考核合格后才可以上岗。施工技术员和安全员在施工期间必须每天在现场组织施工,因特殊原因每月请假不得超过5天。

3、投标人须为实际劳务承包人,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保证每天在工地组织现场管理工作,因特殊原因每月请假不得超过5天。

4、投标人须提供一份钢筋混凝土多层框架建筑物,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工程项目工程承包合同原件。经采购方审核认定的、在采购方工地的实际劳务承包人也可参与投标。

5、每个中标人须保证两套模板(确保一层的施工面积)和两套钢管(确保一层的施工面积)进行施工。

6、我公司拥有向中标人提供钢管、模板的权利,如果我公司提供钢管,则在中标价基础上减24.5/平方米,如果我公司提供模板,则在中标价基础上减15.5/平方米,如果我公司提供钢管和模板,则在中标价基础上减40/平方米。中标人不接受这条,则视为自动弃标。

7、每月从工程款中扣除本月工程款的10%作为安全生产保证金以及本月工程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结束后不计利息返还。如因安全生产事故或工程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

8、本项目严格执行劳务工人实名制打卡,工资发放过程中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采购方代扣。

9、在我公司康养家具产业园标准厂房二期施工的劳务承包人无投标资格。

10工作内容详见附件。

112022326日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鑫源采购栏发布《康养家具产业园标准厂房二期A10#施工队伍采购公告》,报价单位将报价单、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回单、已完工类似工程合同原件扫描件、报价单签字按手印,20224115时前发至邮箱(Lcxxyjz123@163.com),邮件名称为康养A10#劳务承包投标文件》,逾期无效。

12、超出最高控制价、保证金未到账、未按要求提供报价资料的报价无效。

13、中标方不得从我公司现有工地上聘请施工班组或施工人员,每发现一人罚款500元。

14、采购方同一时间打开邮件评审比对,原则上价格最低者中标,结果报投资公司班子研究讨论后确定中标人。

其他

如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将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二、特别提示

投标方将投标报价单发至采购方邮箱,则视为投标方同意上述条款,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附件:工作内容.docx工作内容.docx报价单.doc报价单.doc合同.docx合同.docx

四、联系方式:

采购方名称:黎川县鑫源建筑有限公司

采购方地址:黎川县平高三路9号(源发科技)

电话 0794-756267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