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性能计算技术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zc-lncl-bx-2023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辽宁材料实验室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1337282695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众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女士1874246887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0
公告正文
高性能计算技术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LNZC-LNCL-BX-2023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高性能计算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
金采购人自筹,招标人为辽宁材料实验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向采购人提供的高性能计算技术服务包括超级计算机可使用机时、存储资源、应
用软件以及保障采购人能够顺利使用所提供的高性能计算资源而提供的应用程序部署、协助
进行程序调试等技术支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高性能计算技术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高性能计算技术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应答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应答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选的将取消其中选资
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31日08时30分到 2023 年11月03日16 时30分
获取方式委托经办人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
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lnzczb01@163.com,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
买比选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沈河区十一纬路169号富中大厦1404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一纬路169号富中大厦1404
七、其他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高性能计算技术服务项目(采购代理编号:LNZC-LNCL-BX-2023001),采购人
为辽宁材料实验室,采购代理机构为辽宁众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高性能计算技术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
1.2.1采购范围及规模:向采购人提供的高性能计算技术服务包括超级计算机可使用机时、
存储资源、应用软件以及保障采购人能够顺利使用所提供的高性能计算资源而提供的应用程
序部署、协助进行程序调试等技术支持。
1.2.2服务期:预存机时服务期3年,包节点独占服务期 240天。
1.2.3 服务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1.2.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质量要求。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应答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应答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选的将取消其中选资
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
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 年10月31日至2023 年11月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
11时30 分,下午 13时30 分至16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委托经办人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
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lnzczb01@163.com,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
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年11月10日9时30分,地点:沈阳
市沈河区十一纬路169号富中大厦1404.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
发布。
6.2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
转载、篡改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3请各应答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应答人由
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材料实验室
详细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280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众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一纬路169号富中大厦 1404
项目负责人:梁女士 18742468878
电子邮件:lnzczb01@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奉天支行
开户名:辽宁众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24907735710801
采购人:辽宁材料实验室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众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10月31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材料实验室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280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3372826958
电子邮件:shwang@lam.ln.cn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众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十一纬路169号富中大厦1404
联系人: 梁恺丽
电 话:18742468878
电子邮件: lnzczb0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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