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保山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集中供液系统及心电监护仪、输液泵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不锈钢耗材分类管理车
营养泵
微波治疗仪
治疗车
不锈钢手术器械台
不锈钢医用车辆
多功能急救车
移动式紫外线消毒车
双通道微量注射泵
血液透析集中供液系统
不锈钢输液架
空气压力波治疗仪
不锈钢清洁物品存放架
仪器车
多功能麻醉车
壁挂式空气消毒机
被服车(污物车)
不锈钢垃圾分装污物车(固定塑料袋卡扣)
病历夹车
壁挂式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
普通移动式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
床单元臭氧消毒机
振动排痰机
动态移动式医用空气消毒机(紫外线)
不锈钢组合式脚蹬
推车
新生儿黄疸治疗仪
单道注射泵
无创心电监护仪
晨间护理车
十万分之一电子天平
输液泵
经皮黄疸测试仪
金额
18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ynryzb(cg)2024-21
预算金额
180万元
招标公司
保山市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
官老师0875-2128999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润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张女士0875-3051505
标书截止时间
2024/10/15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0/30
公告正文
保山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集中供液系统及心电监护仪、输液泵等设备一批采购项 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NRYZB(CG)2024-2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保山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集中供液系统及心电监护仪、输液泵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80.00万元,招标人为保山市 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1800000.00元(第1标段预算金额:1000000.00元;第2标段预算 金额:200000.00元;第3标段预算金额:300000.00元;第4标段预算金额:300000.00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保山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集中供液系统及心电监护仪、输液泵等设备一批采购项 目(第1标段血液透析集中供液系统); (002)保山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集中供液系统及 心电监护仪、输液泵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第2标段:治疗车、推车等设备一批); (003)保山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集中供液系统及心电监护仪、输液泵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第3标段空气消毒机等设备一批); (004)保山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集中供液系统及心 电监护仪、输液泵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第4标段:心电监护仪、输液泵等设备一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保山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集中供液系统及心电监护仪、输液泵等设备一批采购项 目(第1标段:血液透析集中供液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 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 人(含新成立的单位)无法提供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能证明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 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公司成立起至今的缴纳税收及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为免税免缴纳企业,提供免税免缴纳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产品销售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产品制 造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产品销售代理商的,投标人 应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投标人根据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分类 情况提供相应资质证件,其经营范围须覆盖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类别); ②本项目的投标人拟供产品中属于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相应附件(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 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 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需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或情况说明); ③信用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 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 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 款对参与投标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列入上述名单或记录的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本 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002保山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集中供液系统及心电监护仪、输液泵等设备一批采购项 目(第2标段:治疗车、推车等设备一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 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
人(含新成立的单位)无法提供 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能证明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 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公司成立起至今的缴纳税收及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为免税免缴纳企业,提供免税免缴纳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产品销售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产品制 造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产品销售代理商的,投标人 应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投标人根据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分类 情况提供相应资质证件,其经营范围须覆盖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类别); ②本项目的投标人拟供产品中属于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相应附件(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 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 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需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或情况说明); ③信用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 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 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 款对参与投标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列入上述名单或记录的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本 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003 保山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集中供液系统及心电监护仪、输液泵等设备一批采购项 目(第3标段:空气消毒机等设备一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
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 人(含新成立的单位)无法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能证明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 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公司成立起至今的缴纳税收及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为免税免缴纳企业,提供免税免缴纳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信用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 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 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 款对参与投标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列入上述名单或记录的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本 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004 保山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集中供液系统及心电监护仪、输液泵等设备一批采购项 目(第4标段:心电监护仪、输液泵等设备一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 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 人(含新成立的单位)无法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能证明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
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公司成立起至今的缴纳税收及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为免税免缴纳企业,提供免税免缴纳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产品销售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产品制 造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产品销售代理商的,投标人 应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投标人根据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分类 情况提供相应资质证件,其经营范围须覆盖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类别); ②本项目的投标人拟供产品中属于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相应附件(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 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 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需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或情况说明); ③信用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 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 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 款对参与投标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列入上述名单或记录的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本 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09日00时00分到2024年10月15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网上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七、其他 保山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集中供液系统及心电监护仪、输液泵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招标 公告 项目概况 保山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集中供液系统及心电监护仪、输液泵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的潜在投 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0日09时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YNRYZB(CG)2024-21; 2.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集中供液系统及心电监护仪、输液泵等设备一批采购 项目; 3.预算金额1800000.00元(第1标段预算金额1000000.00元第2标段预算金额 20000000 元;第3标段预算金额:300000.00元;第4标段预算金额:3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1500000.00元(第1标段最高限价 700000.00元第2标段最高限价 20000000 元;第3标段最高限价:300000.00元;第4标段最高限价:300000.00元。); 注:第2标段、第3标段、第4标段为下浮率招标不允许上浮报价;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需求: 6.1采购内容:本项目涉及到相关设备、设施的采购、装卸配送、安装、调试、试运行、检 验验收、技术培训指导及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等; 6.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及招标文件; 6.3采购清单: 序号标段设备名称数量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元)是否 进口核心产品 1 1标段血液透析集中供液系统1套 700000.00 否/ 2 2标段治疗车(双层、正面抽屉×2)1台 2200.00 否
病历夹车 3 治疗车(双层、正面抽屉×3)1台 2600.00 否 4 多功能急救车(正面抽屉×3)1台 5600.00 否 5 多功能急救车(正面抽屉×5)1台 6100.00 否 6 病历夹车1台 2900.00 否 7 被服车(双门带锁)1台 8400.00 否 8 被服车(污物车)1台 2000.00 否 9 晨间护理车(折叠式)1台 2100.00 否 10 仪器车1台1900.00 否 1 1 不锈钢医用车辆(围栏式)1台 4900.00 否 12 不锈钢医用车辆(抽屉式)1台1800.00 否
13 不锈钢输液架(普通)1个180.00 否 14 不锈钢输液架(带滴水盘及康复手柄)1个 200.00 否 15 不锈钢清洁物品存放架1个 4300.00 否 16 不锈钢耗材分类管理车1台 6000.00 否 1,7 不锈钢垃圾分装污物(车标配塑料桶、脚踢式)1台 600.00 否 18 不锈钢垃圾分装污物车(固定塑料袋卡扣)1台 3000.00 否 19 不锈钢组合式脚蹬1个 400.00 否 20 不锈钢手术器械台(双杆升降、插入式)1个 1600.00 否 21 不锈钢手术器械台(双杆升降、跨床式)1个 2000.00 否 22 不锈钢手术器械台(层叠式大号)1个 3000.00 否 23 不锈钢手术器械台(层叠式中号)1个 2800.00 否 24 不锈钢手术器械台(层叠式小号)1个 3700.00 否 25 多功能麻醉车1台 5700.00 否 26 3标段移动式紫外线消毒车1台 600.00 否 床单元臭氧消毒机(带压缩功能) 27 普通移动式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1台 6500.00 否 28 壁挂式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1台 4500.00 否 29 床单元臭氧消毒机(不带压缩功能)1台 8500.00 否 30 床单元臭氧消毒机(带压缩功能)1台 12000.00 否 31 壁挂式空气消毒机(紫外线)1台 3500.00 否 32 动态移动式医用空气消毒机(紫外线)1台 3500.00 否 33 4标段新生儿黄疸治疗仪1台10000.00 否单道注射泵 34 经皮黄疸测试仪1台 12000.00 否 35 十万分之一电子天平1台 26000.00 否 36 微波治疗仪1台 28000.00 否 37 空气压力波治疗仪1台 29000.00 否 38 振动排痰机1台 28000.00 否 39 输液泵1台 5200.00 否 40 单道注射泵1台 3500.00 否 41 双通道微量注射泵1台 6300.00 否
42 营养泵1台 7500.00 否 43 无创心电监护仪1台 15000.00 否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生产日期至开箱验收之日不得超过6个月 6.4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第1标段: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相关设备的交货、 安装调试,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第2标段、第3标段、第4标段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1 年; 6.5质保期:第1标段:整机质保:≥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第2标段:整机质保:≥1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第3标段:整机质保:≥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第4标段: 整机质保:≥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6.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要求; 6.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8本次采购共划分4个标段,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及采购内容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提 出投标申请。投标文件须分标段制作,每个标段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 6.9结算方式:第1标段根据投标人所供设备据实结算;第2标段、第3标段、第4标段为 下浮率招标,结算时,以采购人公布的单价最高限价×(1-投标人所报下浮率)×实际供应数 量,据实结算; 6.10 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人合同约定; 6.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 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 人(含新成立的单位)无法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能证明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 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公司成立起至今的缴纳税收及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为免税免缴纳企业,提供免税免缴纳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1标段、第2标段、第4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产品销售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产品制 造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产品销售代理商的,投标人 应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投标人根据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分类 情况提供相应资质证件,其经营范围须覆盖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类别); ②本项目的投标人拟供产品中属于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相应附件(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 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 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需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或情况说明); ③信用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 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 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 款对参与投标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列入上述名单或记录的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本 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第3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①信用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 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 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 款对参与投标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列入上述名单或记录的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本 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9日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5日0时00分(五个工作日)。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3.方式:投标人请于本公告规定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www.zcygov.cn),凭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如有)。 注: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展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参与 本项目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云南支持云南CA、云南壹证通CA,申请相关说明如下: (1)云南CA申领链接:https://cap.yunnanca.net/login,请投标人自行注册办理,云南CA 客服热线 400-6727-666。 (2)云南壹证通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登录名bszb(凭此登录名可 直接登录)。云南壹证通7*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0871-67276028。 (3)如果投标人已办理以上任一CA机构的数字证书(CA)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均可直接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注:本次采购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进行采购与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递交要求如下: (1)网上递交:投标人网上递交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须在投标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 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进行采购与递交投标文件,无需现 场递交纸质文件,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并根据开标系统的提示操作解 密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第1标段10000.00元;第2标段2000.00元;第3标段 3000.00 元;第4标段3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 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凭证上需写明“项目名称”或“采购 编号第几标段”投标保证金),指定交款内容、金额、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户列表如下: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云南润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正阳南路支行 账号:120875990060000000105 业务咨询电话:0875-3051505 联系人:张女士 注: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5.投标人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开招标公告全部内容,公开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 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以书面形式发布。 6. 采购意向公开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 (2020)10号)等有关规定,2024年3月12日本项目采购意向公开信息在云南省政府采购 网发布,采购意向公开信息网址为: (( http://www.yngp.com/viewPurchaseInfo.html?sys_purchaseintention_id=232af6e6.1 8df9f23876.2b28"。 7.招标代理服务费: 第1标段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并以中标金额为计算费用基数,按照以 下计费规则计算后收取; (1)60万元≤中标金额<100万元的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1.5%×50%; (2)20万元≤中标金额<60万元的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1.5%×50%;
第2标段、第3标段、第4标段:每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2500.00元,由中 标人支付。 注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除上述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 用。 8.监督电话: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216045。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人民医院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联系人:官老师 电话:0875-2128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润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美食文化城6栋28B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875-3051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官老师 电 话:0875-2128999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875-305150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山市人民医院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联系人:官老师 电 话:0875-21289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美食文化城6栋28B号 联系人: 杨辉 电 话: 0875-3051505 电子邮件: 46961400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 (∽γ 祭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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