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视频会议系统定点采购合同

视频会议系统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中山市自然资源局视频会议系统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442000-201907-2019001-0084
甲  方: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乙  方:中山市比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19,879.00 金额大写:壹万玖仟捌佰柒拾玖元整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款式 类型 数量 计量单位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供应商报价 合计(元)
中控主机 1 中控主机 KVS K-APTC 天科 13,802.00 13,802.00
1、 双核心A8处理器,采用800MHz主频的64位内嵌式处理器; 2、1G运行内存,4G Flash闪存; 3、 主机自带一个双向zigbee通讯基站;可扩展KVS自主研发生产的无线串口、无线红外、无线86盒嵌墙面板、无线单路灯控模块,无线通讯距离空旷地带达70米;主机支持扩展多个通讯基站,单个基站可扩展30个无线节点; 4、 主机自带两路CAN总线,兼容KVS自主研发生产的电源管理器调光器等周边设备; 5、 主机自带三路串口,可通过编程定义为RS-232、RS-485以及DMX512控制协议; 6、 主机自带8路红外接口,其中1-4路支持自定义为红外端口或者IO端口,5-8路支持红外端口; 7、 主机自带一路LAN网络接口; 8、 主机内置一路USB红外学习接口。 9、 主机自带两路SPI扩展功能卡槽,可扩展KVS自主研发板卡:四路串口卡,八路红外IO卡等后续细分功能板卡;
中控触屏控制面板 1 中控触屏控制面板 KVS K-AT80 天科 6,077.00 6,077.00
1、8寸16:9 全视角IPS屏幕,多点电容触屏,1280X752分辨率; 2、2G运行内存,4核处理器,最大支持128G Flash存储卡扩展; 3.触屏和底座具备自动吸附定位功能; 4. 支持USB直充和底座座充两种充电方式,标准充电速度5小时; 5.基于Android5.0 自主定制系统,内嵌中央控制系统控制软件,开机自运行; 6.内置红外接近感应,重力感应,光线感应装置; 7.支持蓝牙4.0通讯; 8.内置红外收发模块,触屏可以自主学习红外功能,并发送红外码; 9.内置接近感应模块,支持靠近自动唤醒屏幕; 10.底座支持有线连接,触屏内置无线WIFI模块,可自动切换网络通讯方式; 11.软件内置用户中心功能; 12.用户中心具备账户绑定和解绑的权限控制功能; 13.支持云端下载触屏工程以及工程配置文件,并自动配置匹配中控主机; 14.触屏可同时存储多个工程文件,可在用户使用界面根据需要加载不同的工程; 15.开放用户二次编程模块,可在用户使用界面自主配置自定义按键; 16.可在用户使用界面设置定时预约功能,触屏和主机的时间可以自动校准; 17.支持一路多通道网络视频画中画; 18.支持语音控制; 19.采用全双向通讯技术,所有设备运行动作均可以反馈在触屏界面上,并且支持多屏联动。
合同金额(元): 19,879.00
其他约定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按质按量按期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相关服务。

2.对乙方提供的视频会议系统进行验收。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合作。

2.协调解决项目开展中出现的问题。

3.按规定的方式进行付款。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的义务

1.向甲方提供满足合同要求的货物及相关服务,承担货物、运输、安装、调试、免费期质保等工作及一切费用。

2.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四、交货

1.交货时间:15天

2.交货地点:广东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2号

3.收货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子健/0760-88316774

五、验收

1.乙方应于交货后15天完成安装。

2.安装完成后,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如检测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质量和环保要求,甲方有权退货,乙方须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相关损失。

3.列入财政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产品(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标注),必须在最新一期清单范围内选择适用型号。

4.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必须具有CCC认证证书。

六、售后服务

1.免费质保期:乙方须提供不少于12个月免费质保期(质保期的计算自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到位并通过检测验收合格后开始)。

2.服务响应时间:接到维修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

3.质保期内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72小时内不能完成维修,则乙方最迟应在15日内免费向甲方提供同样规格要求的替代品。

4.在质保期内,同一缺陷经三次维修、调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则认定该类产品均不合格,甲方有权将该类产品无条件退货。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免费质保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七、付款

验收合格且乙方开具正式发票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八、保密要求

1.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均为甲方的秘密。

2.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所有资料交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范围。即便合同结束后乙方亦应遵守此保密。

3.除合同本身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甲方的财产。若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交还给甲方。

九、合同纠纷处理

合同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合同生效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1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2号 地址: 广东中山市中山市石岐区湖滨北路西二直街9号
电话:0760-88316774
电话:88722365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中山分行广盛支行

账号:138026516010005285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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