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既有鸦宜铁路改造利用项目胜利三路平改立勘察设计的澄清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既有鸦宜铁路改造利用项目胜利三路平改立勘察设计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2024-11-15 17:25
递交时间:2024-11-15 17:25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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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4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提问部分: 提问1:招标文件39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_分环节汇总)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分因素的综合评审部分。若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扫描件无法体现其姓名,提供业主单位开具的业主证明材料是否可行?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2:招标文件P3 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2.1项目概况所述项目范围所述内容。经现场查勘及研究后是否可以对工程内容及范围进行调整,以满足工程目标? 答:可以。 提问3:招标文件P4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6.3.1设计成果文件:包括设计理念和构思,详细方案说明、结构设计说明、建筑节能环保设计说明、工程造价估算等;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6.3.2勘察成果文件”及5.2合同费用及支付方式流程方面与本项目(铁路技术改造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成果提交及审批程序有差。请问后续是否按照铁路技术改造勘察设计相关程序执行? 答:招标后续合同条款事宜可根据项目性质及实际推进情况、省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程序流程进行确认调整。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宜昌水运新通道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 189 号 联系人:黄健 电话:15071796859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胜利四路8号 联系人:刘星 联系电话:0717-6218165 日期:2024年11月15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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