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网平舆县供电公司小型客户工程材料采购框架入围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18/04/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平舆-08-20180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平舆县供电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志勇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志勇0396-3651869
中标公司驻马店市人民电器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河南恒增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周口平高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郑州远目电气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国网平舆县供电公司小型客户工程材料采购框架入围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网平舆县供电公司小型客户工程材料采购框架入围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平舆县供电公司 | ||
行政区域 | 平舆县 | 公告时间 | 2018年04月28日 10:33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年04月28日 | 中标日期 | 2018年04月28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徐新、任青翠、张志勇、杨慧娟、刘亚辉 | ||
总中标金额 | ¥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志勇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63966052 | ||
采购单位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平舆县供电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平舆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66396605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郑州市航海东路第六大街商鼎创业大厦51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96-3651869 |
国网平舆县供电公司小型客户工程材料采购框架入围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平舆县供电公司委托,就国网平舆县供电公司小型客户工程材料采购框架入围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现就本次谈判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国网平舆县供电公司小型客户工程材料采购框架入围项目
采购编号:平舆-08-201804
二、采购日期:2018年4月19日发出邀请函
三、评标信息:
谈判日期:2018年4月27日上午9:00时
谈判地点: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平舆县供电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谈判委员会名单:徐新、任青翠、张志勇、杨慧娟、刘亚辉
四、结果信息:
第一成交供应商:驻马店市人民电器有限公司
成交价格:实际发生额的96.50%
第二成交供应商:河南恒增商贸有限公司
成交价格:实际发生额的96.60 %
第三成交供应商:郑州远目电气有限公司
成交价格:实际发生额的96.70%
第四成交供应商:周口平高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成交价格:实际发生额的96.80%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平舆县供电公司
联系人:张志勇 联系电话:13663966052
代理公司: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经理 联系电话:0396-3651869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8年4月28日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平舆县供电公司委托,就国网平舆县供电公司小型客户工程材料采购框架入围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现就本次谈判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国网平舆县供电公司小型客户工程材料采购框架入围项目
采购编号:平舆-08-201804
二、采购日期:2018年4月19日发出邀请函
三、评标信息:
谈判日期:2018年4月27日上午9:00时
谈判地点: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平舆县供电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谈判委员会名单:徐新、任青翠、张志勇、杨慧娟、刘亚辉
四、结果信息:
第一成交供应商:驻马店市人民电器有限公司
成交价格:实际发生额的96.50%
第二成交供应商:河南恒增商贸有限公司
成交价格:实际发生额的96.60 %
第三成交供应商:郑州远目电气有限公司
成交价格:实际发生额的96.70%
第四成交供应商:周口平高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成交价格:实际发生额的96.80%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平舆县供电公司
联系人:张志勇 联系电话:13663966052
代理公司: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经理 联系电话:0396-3651869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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