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表层土壤样品外业调查采样(二)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19 17:0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0726-00052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表层土壤样品外业调查采样(二)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有色地质一〇三队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振兴区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地质路452号
中标(成交)金额:419,47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表层土壤样品外业调查采样(二)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表层土壤样品外业调查采样(C07010100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服务范围:1、表层土壤样品外业调查采样525个:主要包括样点现场确认、样点调查信息与填报、样品采集、样品初步制备与流转等。开展外业工作前,须调查工作区的成土环境、土壤类型、人为影响等情况,同时进行现场踏勘。外业工作过程中,利用调查采样APP完成任务认领,开展样品定位和局地代表性核查,在电子围栏内确认代表性采样点,调查样点基本信息、地表特征、自然成土环境、土壤利用信息,拍摄景观照片。针对表层样点,采集表层土壤混合样品、土壤容重样品、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等,观测耕地样点耕层厚度等,通过调查采样APP完成调查信息填报与审核,做好样品初步制备和与省级质控实验室对接,完成样品转送。同时在外业采样的同时还要进行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及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工作,其中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包括重点普查上壤野外调查采样点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植被类型、气候、水文地质等情况;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包括普查基础设施条件、种植制度、耕作方式、灌排设施情况、植物生长及作物产量水平等基础信息,肥料、农药、农膜等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业经营者开展土壤培肥改良、农作物秸秆还田等做法和经验等。2、表层土壤样品内业测试化验:检测项目:pH值、阳离子交换量、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有效硫、有效硅、有效铁、有效锰、有效铜、有效锌、有效硼、有效铂、全硒、总汞、总砷、总铅、总镉、总铬、总镍、碳酸钙、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交换性钾、交换性钙、交换性镁、交换性钠、盐基总量)、水溶性盐(水溶性盐总量、电导率、水溶性钠离子、钾离子、钙离子、镁离子、碳酸根、碳酸氢根、硫酸根、氯根)、机械组成、土壤容重,共30项。
服务要求:(二)基本要求通过省技术专家指导,在全国土壤三普统一工作平台和统一质控体系基础上,按照全国统一的技术规范,完成各表层土壤点位校核、外业调查及样品的采集、样品的检测,成果集成与验收。(四)服务要求一、技术标准、规范(不限于以下)1、《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2、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3、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底图制作与采样点布设技术规范(修订版);4、与服务有关的材料设备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产品品牌所在国的有关质量标准,上述标准如有不一致,执行两者中更严格的标准。(五)其他要求(1)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外部质量控制和项目实施进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国家或辽宁三普办制定或发布了新的规范和文件,按照新规范、新文件执行。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总项目的65%,2024年4月20日之前完成项目100%,按照国家、省、市进度要求为准,完成相应工作,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1、《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2、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3、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底图制作与采样点布设技术规范(修订版);4、与服务有关的材料设备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产品品牌所在国的有关质量标准,上述标准如有不一致,执行两者中更严格的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刘春梅、王红雨、李爱中、金小喆、盛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表层土壤样品外业调查采样(二)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29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黑山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黑山县黑山镇中大西路52号
联系方式:0416-5527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9楼
联系方式:0416-4590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弟
电 话:0416-459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