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喀什华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hdtdz012/23-sb-01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峰13657511796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文林0991-488216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CHDTDZ012/23-SB-012) 一、招标条件 喀什华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喀什能源有限公 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世纪大道 新疆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世纪大道118号 2.2 项目规模:项目规模:2×6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2025年1月1日起,10个月内全部到货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主要招标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2台66万千瓦超超临界 间接空冷抽凝燃煤机组配套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及再生系统设备,包括凝结水精处理及再生设备本体及配套 附件等供货、直至运抵项目现场,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安装指导、 调试、试运行阶段技术指导等)、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等。
标段编号标 段 名 称招 标 范 围标书售 价 (元)
CHDTDZ012/23-SB-01201喀什华 电2x66万千瓦 热电联产项目凝 结水精处理系统 设备招标两台66万千瓦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抽凝燃煤机组配套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及再生系统设 备,包括凝结水精处理及再生设备本体及配套附件等供货、直至运抵项目现场,提 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 阶段技术指导等)、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等。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 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 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喀什华电2x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招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 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 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投运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 6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凝结水精处理设备供货的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 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 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 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 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7-24 09:00到2024-07-30 16: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请未注册及申请平台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完成平台注册和平台集团级服务办理。服务咨询电话(08:00-20:00):400-622-8787;平台信息审核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的9:00-12:00;13:30-17:30。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 >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标书购买。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勾选项目,点击“标书购买”, 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除招标人主动终止本招标项目 采购情形外,标书费用售后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推荐通过企业银行账号 企业银行账号完成 在线支付(CFCA);已支付标书费用的潜在投标单位在参与本招标项目后续招标活动时无需再次支付标 书费用,但需发起支付操作 发起支付操作,平台将自动完成标书费用免收和标书下载权限开通。 第四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后,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 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在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招标质疑、开标签到、回复评标质疑等环节须进行扫码 签名,否则无法完成相关操作。(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进入“服务中心”--资料 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 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 南版块。)。 第五步:标书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 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请在“维护开票信息”菜单填写开票信息。 第六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 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避免影响投标,投标人应在购买标书成功 后,及时下载投标客户端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并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完成投标测试(投标 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确保可通过投标客户端软件正常投标。 第七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被保险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的方式 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 统一电子招投标菜单一参与的项目一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保险或保函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保险及保单发票事宜联系华信保险公司,咨询电话:010-85601885、18710239654;投标保 证保函及保函发票事宜咨询电话:400-6399580 、13948539227。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 2024-08-14 09:00。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4-08-14 09:00。 6.3 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 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其他 无。 八、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 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 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 位 名 称姓 名联 系 电 话
华 电 新 疆 发 电 有 限 公 司张 峰0991-7906208
九、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 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 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单 位 名 称姓 名联 系 电 话
华 电 新 疆 发 电 有 限 公 司刘 军0991-4882163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 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电喀什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世纪大道118号 联系人:王立典 电话:13657511796 电子邮件:32725905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系人:李文林 电话:010-83565763 电子邮件:liwenlin@chd.com.cn 部门邮件:zhaobiaosanbu@chd.com.cn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08:00-20:0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22-8787进行 问题登记。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