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通服丽泽办公楼项目-快速通道闸机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1.84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jzb-2024-002
预算金额1.84万元
招标联系人曾妙1810131859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2
公告正文
中通服丽泽办公楼项目-快速通道闸机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BJZB-2024-002)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丰台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通服丽泽办公楼项目-快速通道闸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名称:中通服丽泽办公楼项目-快速通道闸机;2.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 18421.70元(不含税);3.大质量要求:合格女,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4. 服务内容名称中通服丽泽办公楼项目-快速通道闸机;5.服务期限招标工作结束至202563。 6.招标组织形式:本公司自行组织比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通服丽泽办公楼项目-快速通道闸机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通服丽泽办公楼项目-快速通道闸机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参选人资 格要求 女2.1参选人资格条件如下:大 女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 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 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应具备同类项目或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 2.1.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2022 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得 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 2.1.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5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女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大 女2.2.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比选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 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 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 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0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 总部级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 限内的除外; 2.2.11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认定 为省级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 的除外; 2.2.12 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 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2.2.13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大 女2.3参选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大 女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 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大;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09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 并购买比选文件。(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经办人身份证 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12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1号院1号楼中国通服大厦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3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成华区中环路锦绣大道段与白龙江路交叉口西100米(电信大楼) 七、其他 本比选项目为中通服丽泽办公楼项目-快速通道闸机项目(比选编号:BJZB-2024-002), 比选人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 比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通服丽泽办公楼项目-快速通道闸机;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18421.70元(不含税)。 女质量要求:合格女,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采购内容 服务内容名称:中通服丽泽办公楼项目-快速通道闸机 服务期限:招标工作结束至2025.6.3 1.3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六不含税最高参选限价为人民币18421.70 元,参选人参选 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女2.1参选人资格条件如下:大 女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 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 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应具备同类项目或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 2.1.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2022年、2023 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得 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 2.1.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5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大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大 女2.2.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比选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 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 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 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0 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 总部级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 限内的除外; 2.2.11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认定 为省级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 的除外; 2.2.12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 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2.2.13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大 女2.3参选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女 女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 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大 3.其他采购建议: 3.1根据《采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九条,采用公开招标、公开比选、邀请招标、竟争性谈判 或询价的采购招标(含招租)方式进行采购招标时,评标时若合格待选人少于3个,可对 2家合格待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1家评标小组推荐的合格参选人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 招标;与1家合格待选人定向谈判的,由原评标小组作为谈判小组完成谈判。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问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 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1号院1号楼中国通服大厦。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 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比选人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日内 寄出。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12时00分(本公司 办公地点所在的全区域,严禁吸烟,如不遵守将承担一切后果)。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1号院1号楼中国通服大厦。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1号院1号楼中国通服大厦 邮 编:100071 联系人; 曾妙 电 话:18101318595 电子邮件:965567633@qq.com 比选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24年10月8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1号院1号楼中国通服大厦 联系人:曾妙 电 话:18101318595 电子邮件:96556763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昃人) 篆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二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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