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湖泮西侧小游园北侧退界至复兴路区域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星湖泮西侧小游园北侧退界至复兴路区域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南通能达未来科创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约 92万元。
2.1.3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4 质量要求:合格且达到《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标准》贰级养护标准,养护期二年。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至工程养护期满完成移交工作。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中所示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园林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园林绿化施工管理5 年以上工作经历。
注:①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专业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②园林或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②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南通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模划分及人员配置标准》要求配备到位。
3.4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7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直接发包通知书)。
①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②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
③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④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则投标人须另外提供建设单位出具业绩确认证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5 根据苏清办【2024】12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3.6投标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的投标单位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对应招标文件要求。未从诚信库库中挑选的或者挑选的资质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废标处理。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投标人中标后,必须由本公司施工,严禁转包,如经发现将终止合同,并赔偿招标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4年8月21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R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中标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发现投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不由本公司施工、工程转包、不及时(中标后7天内未进场施工视为不及时)按照要求进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指令、不接受变更、合同履约不到位、不配合或不按照招标人合理要求实施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的)行为,则视为履约不合格,将暂停三年及以上参与我单位组织的所有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4)本次招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以企业内部执行制度为依据。
(5)本次招标全过程要素数据(包含项目动议审批、招标文件制作、招标公告发布、开标评标过程、标后监督管理等)均由招标人录入“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流程监察平台”。平台对招标人、中标人、中介单位等交易主体进行数据研判分析,若在审批程序合规性、投标人抱团亲密度、投标价格偏离度、投标IP雷同性、开评标过程异常行为、专家评标倾向性、合同比对、项目负责人变更、工程量变更、中标方履约、招标人现场监管、竣工验收等监察点出现预警,将按类型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能达未来科创园有限公司 | 招标代 理机构: | 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 | 地 址: | 南通市人民中路95号纺织大厦1401室 |
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人: | 刘悦 |
电 话: | 0513-81529979 | 电 话: | 13228821145 |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