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度郴州市市本级救灾备荒种子定期检验更新补贴项目邀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202303134227684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侯贱茂1397351232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6
公告正文
2023年度郴州市市本级救灾备荒种子定期检验更新补贴项目邀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3年度郴州市市本级救灾备荒种子定期检验更新补贴项目

项目编号:62023031342276841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侯贱茂13973512321

报价起止时间:2023-03-13 09:53 -2023-03-16 09:53

采购单位:郴州市农作物种子储备和技术推广站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企业资质-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调拨储备种子价格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农林牧副渔服务; 描述:品种;调拨储备种子价格:湘早籼45号、湘早籼24号、湘早籼32号其中任意一个品种均可;采购需求:一、供应商资质条件: 1、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2、具有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C证)(证件如正在办理换证等手续,需提供办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采购需求清单 1、采购品种:湘早籼45号、湘早籼24号、湘早籼32号其中任意一个品种均可。 2、采购数量及补贴金额 :常规早稻种子品种30万公斤,补贴单价2元/公斤,补贴金额60万元。 3、种子质量要求:常规早稻种子:纯度≥99.0%、水分≤13.0%、发芽率≥85%、净度≥98.0%。大包装种子,其他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相关规定。;

次要参数要求:
1公斤 10.00 -
郴州市救灾备荒种子定期检验更新补贴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农林牧副渔服务; 描述:常规早稻种子;郴州市救灾备荒种子定期检验更新补贴:采购品种:湘早籼45号、湘早籼24号、湘早籼32号其中任意一个品种均可;采购需求:一、供应商资质条件: 1、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2、具有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C证)(证件如正在办理换证等手续,需提供办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采购需求清单 1、采购品种:湘早籼45号、湘早籼24号、湘早籼32号其中任意一个品种均可。 2、采购数量及补贴金额 :常规早稻种子品种30万公斤,补贴单价2元/公斤,补贴金额60万元。 3、种子质量要求:常规早稻种子:纯度≥99.0%、水分≤13.0%、发芽率≥85%、净度≥98.0%。大包装种子,其他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相关规定。;

次要参数要求:
1次 600000.00 -

买家留言:服务价按60万元固定报价,以调拨储备种子每公斤报价最低者中标。

附件:2023年度郴州市市本级救灾备荒种子定期检验更新补贴采购公告2.23 - 副本.doc2023年度郴州市市本级救灾备荒种子定期检验更新补贴采购公告2.23 - 副本.doc

响应附件要求:资质条件、采购需求、商务要求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210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湖南省 郴州市 苏仙区 白鹿洞街道 郴州市青年大道312号

送货备注:救灾备荒种子储备期为1年,储备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储备种子需保质保量于2023年 10 月 1 日前完成入库,并将入库台账明细复印件、种子堆垛照片等材料上报。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1、承储单位的储备种子,需储存在本市辖区内符合储备种子承储条件的仓库(须防鼠、防虫、防雀,控温控湿,制冷去湿)。 2、救灾备荒种子储备期为1年,储备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储备种子需保质保量于2023年 10 月 1 日前完成入库,并将入库台账明细复印件、种子堆垛照片等材料上报。入库后15个工作日内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抽样检测。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检测合格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将承储补贴60万元一次性拨付给承储单位。 3、储备种子的调拨权在郴州市农业农村局,承储单位无权动用。因自然灾害或市场调剂余缺等原因,需调用储备种子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承储单位凭郴州市农业农村局《调拨市本级救灾备荒储备种子通知单》,负责尽快组织储备种子的调拨。储备种子调运1个月内,承储单位及时将调出储备种子的品种、数量、时间、调往地点、种子质量检验报告等有效凭证复印件和有关调运情况书面上报郴州市农业农村局。 4、承储单位需按照《湖南省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储备种子必须按2.5万公斤每批次堆放,标签标识统一规范,并做好定期检查,确保储备种子质量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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