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安责险责任体系研究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论证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本级)
项目名称: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安责险责任体系研究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浙江省安责险责任体系研究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研究安责险多元主体责任体系。走访调研省内外安责险发展先进地区,研究明确安责险相关主体的工作职责,厘清各级应急部门、银保监部门、保险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等相关主体的工作职责,总结我省安责险多元主体责任体系报告。
2、做好定期联络会议保障工作。在省应急厅领导下,做好与省银保监、国防科工办、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农村厅等相关部门定期联络沟通工作和会务保障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关于明确2020年度进一步推进全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规 范化工作任务的通知》(浙应急法规便函[2020]29号)和《浙江省安 责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编制工作方案通知》,明确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负责安责险系统建设和牵头编制浙江省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本项目开展前提是基于前期安责险系统建设和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编制等 工作基础,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具备工作持续性条件。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 [2014]28号)第十一条“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因此,本项目由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作为单一来源采购对象符合要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西溪河下77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7月07日 至 2023年07月1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本级)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87055741
传 真: 0571-87056984
地 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浙江省安责险责任体系研究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前专家论证报告.pdf
198.4 KB
采购人: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本级)
项目名称: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安责险责任体系研究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浙江省安责险责任体系研究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研究安责险多元主体责任体系。走访调研省内外安责险发展先进地区,研究明确安责险相关主体的工作职责,厘清各级应急部门、银保监部门、保险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等相关主体的工作职责,总结我省安责险多元主体责任体系报告。
2、做好定期联络会议保障工作。在省应急厅领导下,做好与省银保监、国防科工办、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农村厅等相关部门定期联络沟通工作和会务保障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关于明确2020年度进一步推进全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规 范化工作任务的通知》(浙应急法规便函[2020]29号)和《浙江省安 责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编制工作方案通知》,明确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负责安责险系统建设和牵头编制浙江省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本项目开展前提是基于前期安责险系统建设和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编制等 工作基础,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具备工作持续性条件。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 [2014]28号)第十一条“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因此,本项目由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作为单一来源采购对象符合要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西溪河下77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7月07日 至 2023年07月1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本级)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87055741
传 真: 0571-87056984
地 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浙江省安责险责任体系研究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前专家论证报告.pdf
198.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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