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化县林业新村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停车场正式用电工程
金额
47.08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3/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7.08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童1825055882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6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致:福建省鸿联万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鼎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三明亿源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熹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凯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县林业新村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停车场正式用电工程已由宁发改2020120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宁化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宁化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宁化县林业新村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停车场正式用电工程施工,总投资4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化县林业新村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停车场正式用电工程施工,总投资4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执行;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招标项目为小型规模,因此适用二级建造师;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执行;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70875元(其中暂列金额:/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国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宁化县小规模工程企业库”内备案企业,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具有国家能源局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必须包含承装、承修、承试类。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7.2.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7.3闽人设文[2015]229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为全面推进预防和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2015年开始,在我省房建建筑工程、公路(含高速公路)、水利、铁路等建设施工项目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2016年起,所有建设施工项目要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

3.7.4该项目将严格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3.7.5按照县委巡察组《关于对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和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31508:00:00至2024319日(法定节假日均可)18:00:00通过宁化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nhxggzy.enjoy5191.com/采取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客服热线400-870-5191。

4.2有意参与本次招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务必先电话联系代理公司(18250558828)。按照招标公告提供的福建豪泰欣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号(开户名称:福建豪泰欣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化支行,账号:35050164740700001902)等信息,招标文件款项转账至福建豪泰欣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体现公司名称)等信息发邮件至福建豪泰欣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电子邮箱(764170342@qq.com),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招投标活动。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2%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32615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化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nhxggzy.enjoy5191.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答疑及澄清在宁化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nhxggzy.enjoy5191.com/)、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上发布,如有变更请投标人及时关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宁化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化县泗竹坑安置小区城东小学西侧,邮编:365400

电话0598-7953777    联系人: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化县翠江镇泗竹坑安置小区3幢108室,邮编:365400

电话:18250558828,传真:/ 

联系人:小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化县东大路9号城市规划建设展馆20楼

联系电话:0598-682459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化县万星广场1号楼4层

联系电话:0598-8719021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化县支行   

  号:100600950610010001   

交易中心保证金事宜咨询电话:0598-8719021   罗女士

  途:请注明“宁化县林业新村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停车场正式用电工程”或“福建晏圣明招[2024]005号”投标保证金 ,可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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