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仓功能区合理布置竞价采购方案
金额
12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警官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总仓功能区合理布置竞价采购方案
一、项目概况
1.采购标的:总仓功能区合理布置
2.服务范围:对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仓功能区进行合理设计、布置,添置安装办公区桌台、隔断柜子、美化功能区等
3.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4.预算金额:120000元
二、报价要求及方式
报价总金额为7个品目总和,评标时的报价总金额仅作为确定成交供应商和获取按实结算品目单价的依据,不作为实际的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预算金额。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结算金额=中标供应商报价品目单价*实际数量,结算总金额不高于合同金额。本项目采用竞价采购,报价总金额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报价总额超过预算金额或报价总金额不等于各品目报价之和为无效报价。报价总金额包含但不仅限于履行本项目产生的安装费、运输费、配件辅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有意向报价的供应商应当将提交以下材料:1、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以上为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2、采购方案(下载附件并每页加盖公司公章,视为对采购人采购要求的响应)。3、报价单(格式见附件,加盖公司公章)。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加盖公司公章)。5、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6、生态板符合E0级标准(甲醛释放量≤0.5mg/L),并出具的有效检测(检验或测试)报告。供应商需将上述全部材料密封在档案袋,密封处盖章。
报价人于2023年8月17日8时30分之前将报价材料提交或邮寄给采购方(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北路66号,王警官收,联系电话:13559655089)。
三、技术和服务要求
1.资质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项目采购要求所述货物和服务的,具有项目经营范围的法定资格,均可成为合格的报价方,同时具备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报价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③生态板E0级标准(甲醛释放量≤0.5mg/L),并附有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或测试)报告。上述材料均加盖公章。
2.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2报价单要求。
3.交付时间及配送安装要求
合同生效后7日内供应商送货上门并进行功能区设计、供货及施工安装完毕。交付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北路66号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途中运输费、搬运费、保管所产生的费用、安装费用、配件辅材费、人员费用以及各类可能存在的风险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质量和验收要求
4.1.质量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规格必须符合技术参数要求并安装完成,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提供合格证和检验报告。货物不符合报价单中约定的要求,采购方有权拒绝接受,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重新提供。
4.2验收:供应商将货物配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后,由成交供应商安排人员并商采购方同意后安装施工,采购方有权确认产品、名称、数量、型号及规格正确,包装完好,其过程中发现与货物清单规格不一致的,采购方有权拒收并要求更换。采购方在供应商安装完毕交付使用7日后进行验收,按方案及其技术参数要求进行验收。若发现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要求的,供应商应无条件免费更换或返修,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5.结算方式:据实结算,即:供应商供货并安装完毕,按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实际数量结算。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相关材料,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发票等完整结算材料后3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的100%。
    6.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0%,即人民币12000元整。说明: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并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全部事项履行完毕,经采购人确认双方无未了事项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书面申请3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无息退还。
7.服务条款
7.1违反以下条款规定,每次处2000元罚款,直接从结算款项中扣除,违反3次(含)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采购方其他损失的,采购有权要求相应赔偿。
7.1.1接到采购方通知,供应商应24小时内响应,并安排技术员上门服务。
7.1.2当天安装后的建筑垃圾应当天清理完毕。
8.违约责任
8.1合同履约期间,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他人,否则视为严重违约,由此造成采购人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采购方其他损失的,采购有权要求相应赔偿。
8.2合同生效后7日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完成供货及安装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8.3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8.4因成交供应商及相关运输、搬运、安装施工人员因自身操作原因造成项目全过程中受伤、死亡等安全事故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方因此承受诉讼风险的,包括但不仅限于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人工费等一切费用也应由成交供应商一应承担(若有)。
8.5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能满足采购人所要实现的技术要求,否则视为违约,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采购方其他损失的,采购有权要求相应赔偿。
8.6 成交供应商及相关工作人员进入采购人监管区的车辆、人员必须遵守监狱有关规定,服从采购人指挥,不得私自离开采购人指定的区域;不得私自会见罪犯;不得为罪犯传递信件、提供手机、毒品、酒类、黄色书刊图片、刀具、绳索、打火机、有价证券、信用卡、数码产品、现金等一切物品。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私自离开采购人指定区域的,每次扣款2000元;私自会见罪犯的,每次扣款5000元;为罪犯传递物品的,一经查实,每次扣款10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或第二次违反本条款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若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相应扣款从履约保证金或结算款中扣除。
9.保密要求
9.1成交供应商应当对本项目的内容、因履行本项目或在本项目执行期间知悉的或收到的采购方的财务、技术、产品信息或其他工作上的文件资料、工作内容等予以保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本项目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如发生泄密行为,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9.2成交供应商及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约定泄露采购方的涉密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采购方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3本条款不因合同届满或解除而失效。
10.知识产权
10.1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供应商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10.2若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供应商中标资格将被取消;采购人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11.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2.其他事项
12.1除竞价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谈判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12.2本竞价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四、廉政条款
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以任何形式行贿采购人工作人员的行为,若发现并被核查属实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情节严重的,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供应商的礼金及吃请等,如有违反廉政纪律等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1.授权书
2.报价单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
4、漳州新园轻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仓功能区合理布置竞价采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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