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河镇前白庙村农产品保鲜储存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mgmt-2023gc07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铭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工1524819121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1
公告正文
金河镇前白庙村农产品保鲜储存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MGMT-2023GC07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金河镇前白庙村农产品保鲜储存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申请衔接资金,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第七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金河镇前白庙村农产品保鲜储存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金河镇前白庙村农产品保鲜储存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第七
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2日09 时00分到2023年07月18日17时OO分
获取方式:联系代理公司递交报名材料,材料齐全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1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天辰银筑6楼6020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1日09 时O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天辰银筑6楼6020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金河镇前白庙村农产品保鲜储存项目,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人民
政府,建设资金为申请衔接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
标。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二、项日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金河镇前白庙村农产品保鲜储存项目
(二)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前白庙村
(三)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金河镇前白庙村农产品保鲜储存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总
占地3506.67m2(5.26亩),总建筑面积3500m2,其中建设分拣车间1000m2,保鲜库 2500m2,
同时建设项目所需的大门、围墙、给水、排水、采暖、供电等配套设施。
(四)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内完成。
(五)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六)投资额:6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
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同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
量问题。
(二)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钢
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四)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未被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六)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
录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8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
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代理公司递交报名材料,材料齐全后,方可获取
招标文件。
(二)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项目名称)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格式自拟);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
4、企业资质证书;
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8、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9、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成一个完整连页的PDF文件发
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49283504@qq.com)。多个PDF或其他格式、报名资料不全、模糊不
清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日上午9:00,投
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
予以拒收。
六、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
电 话:0471-451269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铭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天辰银筑6楼6020室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1524819121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
联系人:/
电 话:0471-451269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铭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天辰银筑6楼6020室
联系人: 彭工
电 话: 15248191211
电子邮件: 14928350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八 矛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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