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单位B地块附属设施整治工程施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kczsl-g100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谭工0750-618878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4
公告正文

某单位B地块附属设施整治工程施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7月03日 17:0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B地块附属设施整治工程施工项目
品目

工程/施工工程准备/工程排水施工,工程/施工工程准备/工地平整和清理

采购单位某单位
行政区域白云区公告时间2024年07月03日 17:0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03日至2024年07月1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5号窗口(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4日 09:30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预算金额¥209.49569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工、钟工
项目联系电话0750-6188780、020-66341923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先生020-88628343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谭工、钟工0750-6188780、020-66341923

项目概况

某单位B地块附属设施整治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5号窗口(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KCZSL-G1007

项目名称:某单位B地块附属设施整治工程施工项目

预算金额:209.49569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9.49569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工程特征:B地块室外附属设施翻新整治,主要包含道路翻新整治约4700平米、排水沟翻新整治约700米、铺种草地约2000平米、翻建2个篮球场和1个羽毛球场、新建2座阳光晾衣房,配套完善相关附属设施设备(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建设地点: 广东 省(市) 广州 市白云区

3.招标项目最高限价:2094956.99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88462.18元,暂列金为0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与暂列金为非竞争性费用,如果未按上述金额填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招标范围:B地块室外附属设施翻新整治,主要包含道路翻新整治约4700平米、排水沟翻新整治约700米、铺种草地约2000平米、翻建2个篮球场和1个羽毛球场、新建2座阳光晾衣房,配套完善相关附属设施设备(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6.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1-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5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2.2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2.4投标人不在军队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注:公司住址为同一地址的,公司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一)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二)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三)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二)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四)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4)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备注:提供人员证书及本单位在2023年5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3日  至 2024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5号窗口(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方式:5.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为2024年7月3日9:00至2024年7月10日16:00(北京时间)每天(节假日除外),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5号窗口(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注:我司只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备注:(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前应联系:钟工020-66341923。 (2)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核实单位是否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购买文件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3)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办理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登记申请表》下载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资料下载。) 5.2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现场审核):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军队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的承诺函; 7.提供保密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说明:以上要求为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的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具体投标资格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当天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判定。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724900分,地点为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程安排)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724930分,地点为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程安排)

6.3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6.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归还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无法归还,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如投标人不参与投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须在投标截止之前退还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图纸由招标人提供,不收取费用,投标时归还,投标人在使用图纸时,应保持图纸整洁,不得图纸上涂画、标注、书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gzggzy.cn/) 媒介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刘先生020-886283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联系方式:谭工、钟工0750-6188780、020-66341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工、钟工

电 话:  0750-6188780、020-6634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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