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通公司关于智能交通综合测试基地科研配套用房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徐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1
公告正文





无锡华通智能交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就智能交通综合测试基地科研配套用房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详见询价单(下载)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报价内容在其经营范围之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须提供:(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2年度的审计报告;(3)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工程(市政)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及执业资质证书,提供本项目咨询服务配备设备清单,所有人员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不可兼任,都必须具备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2023年7月~2023年12月缴费证明;(4)近2年内同类项目的销售合同(完整不能涂改)一份;(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并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投标供应商自开标当月前3年内无行政处罚等其他失信行为记录);(6)提交《投标承诺书》(询价单附件1)。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三、简要说明:

1、本项目投标总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应包括从项目中标起到项目正式交付服务期限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报价要求中提出的其他要求必须满足;

3、可开具符合国家现行相关税务政策有效的全额增值税发票;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资料齐全30天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具备条件后协助建设单位20天通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完成水土保持总结报告编制并协助建设单位通过竣工验收及备案;投标单位注册地址不在本地(本地不含江阴、宜兴)的,须在本地设立常驻售后服务机构或派驻本地服务人员,并提供本地办公场所(需要提供租赁协议及发票)相关证明彩色扫描件,且所有人员都必须具备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2023年7月~2023年12月缴费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质量及验收标准:中标单位协助我方通过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测及竣工验收。

6、投标单位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项目公告至报名截止,每天下午14:00—16:00,逾期恕不接待,现场踏勘需要符合防疫要求)

7、报价时须将询价单和供应商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邮送(或现场递交)至我单位门卫。投递方式:按附件《文件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要求办理,未按要求送达的,采购方有权视为无效报价;

8、本次采购以符合要求的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四、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月11日16:00时

五、询价采购电话:徐先生 0510-85511002







无锡华通智能交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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